新疆都市報對大法的誣蔑
新疆都市報10月16日頭版刊登“掃黃打非圈定重點”副標題為“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法輪功”宣傳品等為著力打擊對象”一文《含“編後”》,將教人向善的大法與社會上邪惡的東西混為一談,是是非不分、無知愚昧的表現。眾所周知,大法是修真善忍教人做好人,豈可與掃黃打非混為一談。這是對大法的誣蔑與惡毒攻擊。
文中稱,新疆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與公安廳下一階段工作將法輪功定為打擊對象之一,這是對大法的迫害,對善良與正義的迫害,對群眾信仰自由的踐踏,對人民的蒙蔽與毒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0/19/18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