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石油公司迫害大法弟子
2001年大年三十的上午十點,煙臺石油公司副書記旬啟昌帶領保衛處副處長肖志明,政工處滕愛麗和於本軍等夥同幸福鎮派出所幹警開著兩輛面包車和一輛轎車,氣勢洶洶來到大法弟子郝運來(化名)家,要將郝抓走。郝運來堅決不開門,雙方一直僵持到下午兩點。此時郝運來想到師父在《理性》中所講的“被抓不是目的,證實大法才是真正偉大的、是為了證實大法才走出來......不要主動被邪惡帶走。”要發揮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於是他拿根繩沿著四樓的窗外往下滑,不慎被窗外的架子掛住了衣服,人跌落到水泥地上,當時不省人事。被人擡回家醒來後左腿不會動。郝的愛人見此情景厲聲指責他們毫無人道的行為,鄰居和周圍的人議論紛紛:現在警匪一家,在家好好呆著也會被抓走,真沒太平日子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2/3/7638.html
該單位所有惡人
旬啟昌 |
肖志明 |
滕愛麗 |
於本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