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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單位: 北安市公安局

北安市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李媛媛、趙海明、郭永剛、韓天望、王勃山,2000年12月27日因發大法真相材料5人同時被抓,非法拘留,王勃山被公安人員毆打,腰部被大面積踢傷,被認為組織者的趙海明多次審訊,而每次都實施體罰(開飛機)長達六小時左右,當日公安非法抄家,趙海明的母親梁雪芬(大法弟子)當日被強行帶走,關進拘留所,於2001年1月29日才獲得釋放。但這不是真的獲得了人身自由,取而代之的是單位軟禁,不準回家,至今也不讓回家過正常生活。李媛媛、趙海明、郭永剛、韓天望、於2001年?月20日被非法勞教。
王曉燕:
2000年11月16日因其在家中看大法真相資料,被公安人員強行帶走非法拘留,並沒收家中的全部大法資料。於2001年1月19日被非法勞教一年。
張智華:2000年11月17日公安人員非法搜查她的家,搜走一些大法真相資料,並強行帶走松緊了拘留所,於2001年1月19日被非法勞教一年。

曹麗華、王桂欣:
2001年1月19日因去北京和平請願,被押回本地將2人拘留數日後被非法勞教一年。
李丹、田紅、張春玲、劉月榮、陳良娣、常桂華等十人前去北京上訪,途中被抓,2001年1月1日被帶回本地非法拘留,公安局對她們宣稱每人必須教五千元保證金可以回家,否則批教養,他們的家人因怕被勞教只好交給公安局五千元才一一獲得釋放。

常秀娟 、鄭玉蘭:
二人於1999年末分別進京上訪途中被劫回,被壓到本市後非法勞教一年,在獄中威逼、壓迫、毒打下,背叛良心、背叛師父寫下了‘決裂書’後被釋放。釋放回家後看《明慧網》上發表的聲明,二人都認識了自己實在不該寫什麼‘決裂書’,馬上聲明以前寫的說的不符合的法要求的一律作廢,就這樣聲明後二人又被非法送進勞教所,二次勞教。

劉利偉:
2001年大年初十因在天安門廣場講清真相,帶回後被非法勞教。

劉 勁:
2001年3月中旬她單位利用板報攻擊、誣蔑大法,她對領導講清真相,並指責他人不該這樣攻擊大法,就被領導送進拘留所,於4月5日被非法勞教。

任長城:
2001年2月因和平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

韓天坤:
2001年5月公安對他非法抄家,搜出部分大法真相資料,強行帶走被關押拘留所中。

陳慶:
2000年12月末無故被單位軟禁,直到今年5月份,他本人要求回家爭取人身自由,但單位不放,因他不寫“三書”於2001年6月2日將他送進拘留所進行迫害。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6/19/12271.html



該單位所有惡人

荊占江
何偉民
江長軍
金星南
李文閣
武振明
潘亞臣
公安局惡人
張強
李明濤
金晉南
胡大成
王貴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