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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單位: 頭屯河區拘留所

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拘留所

我於2000年6月的一天與功友去烏魯木齊市一花園煉功,被鋼北派出所抓送至頭屯河區拘留所。從早晨8點到下午5點多送至拘留所,在此過程中,我被雙手反銬並和程琪剛、高雪蓮二位功友都被帶上了腳鐐,沒有給我們上訴的時間和機會,在押送過程中,我說:“這拘留證上明明說有60日的上訴時間嗎?”他們卻說“到了拘留所,那裏也有領導,你去跟他們說去。”事實上,我問過一個管教幹部,他說:“法輪功上訴人家根本不接受。”

在拘留所期間,我們一天兩頓飯。早晨10點吃的是玉米糊糊加饅頭,下午菜湯加饅頭,一天的開支超不過三元錢,可卻讓我們一天交30元夥食費。我們睡的是由木板搭成的大通鋪,被褥是不知道傳了多少犯人手的舊的,可卻每次都被賣90元錢,不知這些被褥反復出售為他們賺了多少錢?!有許多被褥的棉花都已經成了疙瘩。我煉法輪功三年多了不知道什麼是斂財,只曉得學功自願,教功義務,不求名利,只積功德,可在拘留所裏,我明白了電視上說的那個“斂財”是什麼意思。被釋放後我本應獲得自由,但單位卻說上面下了死命令,象你這樣的人不得離開單位,而且要24小時監控。於是他們從7月11日開始在我家門口設了崗,每崗3人,4小時一換,並且換崗時必以各種理由敲門騷擾,使我妻子和出生4個多月的兒子失去了正常的休息。他們以這種流氓手段逼迫我去上班,他們的目的是怕我去北京上訪。有一次,書記戴傑在我家中暴跳如雷,驚醒了我正在睡夢中的兒子,我忍無可忍便請他出去,可他更加無理取鬧,絲毫沒有感到他們的行為是極不人道和違法的。現在我還在被24小時監控當中,我的妻子感到極大的精神壓力,我們受到這樣的違法監控和騷擾,僅僅是因為我有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的嫌疑。

http://www.minghui.cc/big5/0001/Oct/21/news_china_102100_shish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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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區公安局警察
頭屯河區拘留所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