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縣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
我叫梁新(化名),現年32歲,法輪功學員。自99年7月22日以後,我鄉派出所所長高友暗中指定四人對我進行監視,不許我隨便走動。農歷八月十五他把我騙到朝陽溝分局,逼我寫保證書。我不寫,地痞出身的朝陽溝分局局長劉丕仁用皮鞋狠踹我的胸部,用腳踢我的下顎,還揚言要把我吊死。毒打完之後,把我送到肇州縣拘留所,拘留十五日。
99年10月份,我進京上訪,肇州縣公安局把我關進縣看守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董治平告訴看守所副所長王忠對我進行毒打,打得我嘴往出淌血,嘴裏的肉被打得一條條的,打完之後,把我關進最黑的“四房”。叫犯人對我再進行毒打,四個犯人一齊向我瘋狂地毆打。一個月後,我才被放出看守所,但被罰款1000元。
2000年6月21日我們去省上訪,被高友帶回來,一同回來的還有朝陽鄉振興村的法輪功學員等七人。在朝陽派出所裏,身為所長的高友對我們破口大罵,不堪入耳,並大打出手。朝陽鄉永強村支部書記劉丕華發瘋地打我耳光,逼我說師父不好,我不說他就不住手。後來把我送到肇州縣看守所,其余法輪功學員被送進肇州縣拘留所。拘留50多天。我在看守所關押了50多天後被送到大慶市勞教所勞教一年。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9/6982.html
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法輪功被江澤民等竊國小人誣蔑為X教,我與妻子、同修三人進京上訪。然而信訪的大門緊閉著……回來時公安人員已在家守候多時了。我們因此被行政拘留一個月,並每人罰款一千元,而且未給我們收據。同時派出所民警又來到我家,記下電視等物品的品牌、型號,揚言說:“再要進京上訪,就全部沒收”。派出所民警還從其他法輪功學員身上搜出二千元據為己有。後來上訪的法輪功學員不但拘留,而且除了夥食費以外每人罰款五千元。不知這筆款項用在何處,據統計總計本地大法弟子被罰款約二十萬元。(肇州縣)
2000年六月二十日,我與肇州縣法輪功學員共12人進京上訪,可是,國務院信訪局門前站滿了各省駐京辦事處的工作人員,阻止我們進去,並把我們帶到大慶辦事處轉交給肇州縣公安局。來追趕我們的刑警隊員和派出所民警張中石,對我們強行搜身,搜出人民幣近二千元。返回途中不給我們買任何飲食。
回到肇州縣公安局,我們分別被帶回各轄區派出所。我與其他三位功友被帶到民主派出所。所長宋英輝、警長呂剛等民警對我們一頓瘋狂的拳打腳踢後在氣喘籲籲中仍大罵不止。下午,我與另一功友被刑事拘留關進肇州看守所。在這裏,我們親眼目睹了大法學員被迫害的慘狀。一功友因不寫“悔過書”被管教人員帶上手銬、腳鐐,並且上了吊環。管教還指使犯人對其進行百般折磨,慘叫之聲充滿號內,但李所長與管教王忠等仍不罷手,用皮鞭、塑料管子惡狠很地抽打,並罵不絕口,直至皮開肉綻,鮮血淋淋,其慘狀令人目不忍睹。還有其他功友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毒打,直到鮮血滲透了衣褲……
八月十一日,肇州縣給我們關押的25名法輪功學員辦轉化學習班,在第二天的學習班上,在電視臺的攝像機前,公安人員宣讀了對我與其他三位功友勞教三年的決定書。(實際上勞教一年,謊報三年無非是想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精神上摧殘,以達到殺一儆百的目的。)而後把我們四人帶上卡車、掛上標語在雨中遊街示眾後關進看守所,於8月14日送至大慶市勞教所。
在勞教所裏發生了我們不能接受的一個事實:法輪功學員王斌因不寫保證被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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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單位所有惡人
董治平 |
王志學 |
張林 |
王學軍 |
董志平 |
於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