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縣監獄見聞
在今年六月份,即政府鎮壓法輪功一周年前夕,巴彥縣公安局抓捕了四十多名大法弟子,他們或是進京上訪被抓,或是在途中被截,或是在家中被帶走。男學員被送進二樓的嚴緊號,這裏關押的多數是殺人、放火、搶劫等重刑犯,每間十多人不等。每天早晨6點多鐘起床,吃完飯後就要一直面朝裏坐到午休時間,下午又是坐著,吃完晚飯後,一直坐到睡覺時間,一般晚上八、九點鐘睡覺,睡覺時也須聽管教口令。在白天坐著期間,相互之間不準交頭接耳,否則就連打帶罵。每個監號都有牢頭獄霸,這些人都是管教任命的,牢頭每月還必須給包屋管教一定的費用。在這裏,管教打人是家常便飯,而更多的時候往往是牢頭打各自屋內的犯人,由於這些牢頭獄霸殺人犯居多,因此新人進到屋內時,往往是不由分說先打一頓,打人不是目的,目的是被打者管家人要錢或寫財物證,然後,這些牢頭用這些錢給包屋管教,剩下的錢自己留用。寫的財物證牢頭可以自己吃盒飯,但有的牢頭也給寫財物證的犯人一部分盒飯。由於男弟子數較少,所以二樓嚴緊號每屋只有一個修煉者。進來後,大法弟子便開始向犯人們洪法。有的犯人雖然聽說過法輪功,但不是很了解,有的犯人在監獄關了近九年的時間,根本就沒聽說過法輪功,經過洪法,牢頭和犯人們都知道了法輪功。由於監獄內見不到陽光,嚴緊號犯人必須整天呆在屋裏,加之有的犯人被管教或牢頭打成內傷,得各種疾病是常事,並且隔幾天就能聽到監獄死人的消息。這裏吃藥打針的費用比外面貴好幾倍。因此犯人們得病時,如果家人不拿錢,就根本不給用藥或打針,只能等死。而大法弟子們來了以後,犯人們親眼目睹了一個事實:法輪功修煉者沒有一個打針吃藥的,而且身體健康。所以,很多犯人對法輪功都有了好印象。有的甚至開始學煉法輪功,有的與法輪功修煉者互留地址,表示出獄後一定學法輪功。有的牢頭學法輪功後不打人罵人了。過去二樓嚴緊號打罵聲不斷,自從法輪功修煉者進去後,打罵聲明顯減少,有的牢頭和犯人還罵XX黨貪汙腐敗不管,專管好人,是吃飽撐的。連監獄所長和管教也不得不承認法輪功確實好,在祛病健身方面有奇效。
一樓關押的是罪刑較輕的男犯人,還有一個女監號。由於女弟子人數較多,女監號由原來的一個變成三個,每屋除了幾個刑事犯,其余都是大法弟子。因為一樓關押的都是罪刑較輕的犯人,所以相對二樓來說較隨便一些,不用每天都坐著,可以在地上走動。經過洪法,這裏幾乎所有的犯人都學煉法輪功。有一個犯人因為抄經文而被管教帶上了腳鐐。在這裏只能晚上起來煉功,白天煉功就要受到懲罰。大法弟子張秀茹因白天煉功而被監獄副所長任XX打罵,並坐上了老虎凳。大法弟子費夢琳和於麗華因白天煉功而被帶上腳鐐,一連幾天也不給解開,生活起居極為不便。大法弟子們多次與所長、管教交涉也得不到答復,在這種情況下,絕大多數大法弟子於今年7月份以絕食的方式要求開創獄中煉功環境。經過幾天絕食,監獄方面答應了這個條件,並解開了張秀茹的老虎凳以及費夢琳和於麗華的腳鐐。但巴彥縣公安局和巴彥縣監獄還是打算長期關押法輪功學員,有的學員已經被關押了三個月。這樣女學員們要求巴彥縣將所有大法弟子無罪釋放,遭到巴彥縣公安局的無理拒絕。在這種情況下,女弟子們於今年8月1日再次絕食。8月3日,費夢琳暈倒,監獄方面強行給她打針,第二天將她釋放。但監獄方面給費夢琳父母打電話謊稱費夢琳要吃盒飯需要500元財物證,家人只寫了200元財物證,實際上這是監獄方面想要的打針費用,而打一針根本就不需要好幾百元錢,費夢琳也根本就沒說要盒飯的事,這是巴彥縣監獄慣用的行騙手段。8月4日,年紀較大的於麗華因絕食身體虛弱也被釋放。其余人繼續絕食。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監獄給她們強行灌奶粉,還從縣醫院找來多名醫生和護士給灌食,但由於絕食者堅決不喝,所以灌不進去。於是他們就插管,但還是插不進去,有的插壞了咽部和喉部。監獄又找來體格較壯的男犯人幫助插管灌食,但還是難以奏效。又往嘴上打麻醉藥物,嘴開了之後終於插管灌進了奶粉。在插管灌食的過程中,法輪功修煉者身體和精神上受到了嚴重的摧殘。她們將手指插入口中想要把奶粉吐出來,監獄方面知道後就讓男犯人帶這些學員出去行走。在行走過程中,男刑事犯人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對女學員做著各種猥褻動作,而監獄所長和管教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在他們心裏,只要能插管灌食,無論怎麼對待法輪功學員都可以。
今年8月初,巴彥鎮大法弟子何苗因進京上訪被拘留了15天後轉入巴彥縣監獄。轉入當天,因發現她隨身有書,管教同她搶奪,由於管教人數較多,大法書籍最終被搶去,何苗就撞墻以示抗議。這時,巴彥縣監獄副所長任XX路過此處,知道情況後,連續地打了何苗好幾個耳光,嘴裏還罵聲不斷,打罵聲在很遠的監號都能聽到。
今年7月3日,巴彥縣富江鄉派出所以大法弟子姜志傳播法輪功材料為名,將他抓進巴彥縣監獄,送進了一樓的勞動監號。犯人們聽說是煉法輪功的,就問他在監號裏還煉不煉,姜志說煉,隨後趙興、梁立偉、張寶成(現已釋放)、劉宏偉(現已釋放)、宋XX(現已釋放)等五個刑事犯就對姜志進行狂風般地拳打腳踢,姜志的臉腫得象饅頭似的。犯人們說,這是管教告訴的,只要在屋裏煉就給我打。
巴彥縣公安局在今年11月份以前將關押的大法弟子陸續釋放,但釋放的同時又讓家屬交保證金,1000~5000元不等。還向每人索要幾百元的夥食費。按規定監獄不應收取犯人的夥食費。在被關押期間,監獄方面一律不準家屬接見。而其他犯人家屬只要花30元錢接見費就可以接見犯人,其中包括死刑犯在內。
http://www.minghui.ca/big5/0001/Nov/25/helongjiang_bayan_1125_shishi.html
黑龍江省巴彥縣監獄把元旦前夕去天安門的大法弟子非法關押了4個多月,先是關押在看守所,其中劉志鵬,明小光被非法勞教,其他10多名說不上訪的被轉到拘留所,然後公安局向家屬索要1000~5000元所謂保釋金方被放回。而放人時,看守所與拘留所對學員包括犯人無論財務證剩多少錢都無理扣下。其中石舉秋只在看守所呆了一天就收她200元夥食費,還有90元的財務證,不交保釋金的一律不放。有一個說不煉的單身漢,家裏沒人交保釋金便一直關押。該縣的孫茂儉2000年5月8日被勞教,送到一面坡拒不轉化,後又被送到綏化勞教所。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4/28/10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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