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拘留所還惡劣的廣州收容所
2000年6月18日參加廣州大煉功的部分同修,因不說姓名和地址,最後被送進廣州市水蔭路收容所。後來又有一些從北京證實大法回來後被抓,未透露姓名和地址的部分同修,也被送進該收容所。據他們透露,在收容所的待遇比在拘留所還惡劣。大法弟子分男女關進“精神病人專用倉”,只有5平方米大,僅夠放一張床的空間,卻關進去8個人。裏面的透氣窗約0。25平方米,沒有廁所、水管,只有一個杯子口大小的排水管,大小便全在裏面,每天只有大半桶水。一位女同修一關就關了180多天,沒有洗臉、刷牙、洗頭,更別提洗澡了。還有一對夫妻帶了一個1歲多的小孩進京回來被關進來,就連孩子也不放過,一起在這樣的“小倉”裏關了100天才放走。大人小孩都不給吃飽,每天都要忍受餓的折磨。奇怪的是,那麼多人,也沒有廁所,倉裏卻聞不到臭味。在廣東最酷熱難熬的夏季裏,在外邊要是兩天不洗頭洗澡,肯定受不了,但在裏面幾個月不洗也沒什麼感覺。才1歲多大的孩子也很聽話,不鬧人。大家知道這是大法的力量,盡管他們受到如此虐待,始終保持著平和的心態和對大法的堅定。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3/6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