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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單位: 重慶市公安局

據公安部通報,2000年10月1日、2日,有1421名“法輪功”分子……到北京天安門非法滋事……還查繳了“法輪功”橫幅48條、宣傳品52份和8件寫有“法輪功”字樣的背心,另外,10月1日、2日、3日我市江北區、沙區、江津市、長壽、大足等地也先後發現有人散發法輪功宣傳品。
1、 切實加強情報信息工作,要動用一切力量,依靠各種手段,收集“法輪功”組織的深層次內幕性的情報,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2、 切實抓好對重點人頭的控制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反彈活動,對企圖進京的要及早發現,嚴密監控,嚴防死守,堅決截留在當地。
3、 要果斷處置在本地發生的非法聚集活動,針對“法輪功”人員公開印制、投寄、散發法輪功宣傳品的情況,各地務必落實力量,加強巡邏守候、捉拿現行,要特別加強對廣場、公園、商場等公共場所的監控力度,防止他們在這些地方散發傳單、聚眾滋事,一旦發現迅速帶至指定地點審查,依法處理。
4、 加強審查、深挖幕後組織策劃者,對參與進京滋事的“法輪功”頑固分子,接回當地後,要嚴格審查,依法嚴厲處置,決不可輕易放掉,對不夠處理的要報告黨委政府,並送學習班。


重慶市公安局
2000年10月3日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0/7/1219.html


重慶市公安局已將10月10日至11月10日列為“對法輪功專項鬥爭月”,其部分內容與措施主要集中在
1)利用特務活動破壞學員用撒傳單、掛橫幅等方式說明真相的活動;
2)搞人人過關。對大法弟子限制人身自由,直至最後送勞教;
3)搞株連,對部分離家在外的學員要勒令各單位、街道負責找回參加“學習”,甚至已開除者仍要責成原單位找人;堅持修煉不寫保證者,對其家屬要實行株連(指直系親屬),有工作的一律下崗,已退休的停發退休工資,要貫徹執行“經濟上截斷”的“精神”;

截止目前,各重點場所的警察、便衣數量明顯增多,少數地區已經將“株連”政策傳達到學員及其家屬,有的地區甚至對本區離家的大法學員做出至少按20%的比例“必須抓回”的荒唐規定。

http://www.minghui.org/big5/0001/Oct/20/news_china_102000_shishi.html



該單位所有惡人

公安局惡人
李志偉
賀xx
歐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