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劉來長
性別: 男
職位: 戶籍警
1999年9月找到大法弟子殷淑雲,要求她不要去北京,遭到拒絕。劉來長即將殷淑雲送去長春大廣拘留所,5天後將她轉到葦子溝勞教所又關了30天,這是她第一次非法拘留殷。
2000年3月,殷淑雲再一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回來後仍由劉來長負責將她送往大廣拘留所,15天後又送往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殷淑雲被非法勞教。(5月28日,殷淑雲含笑而去)。
2001年正月初六,劉來長腿部骨折,至今未復原,善惡有報的天理展現在世人面前。
在此奉勸那些助江澤民等惡人為害大法弟子卻口口聲聲說成是公務的人不要再做傷天害理之事,不要為了眼前的一口飯吃斷送了未來的性命,那時將悔之晚矣。請接受上天的警告吧,做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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