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斯琴畢力格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副盟長
原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黨組書記、副盟長斯琴畢力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主要履歷:斯琴畢力格,男,一九六三年十一月生,二零零五年三月任內蒙古阿巴嘎旗旗委書記;二零一二年三月任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黨組書記、副盟長;二零一七年一月任錫林郭勒盟委委員、宣傳部長;二零一八年七月錫林郭勒政協黨組書記、主席;二零二一年三月任錫林郭勒盟政協黨組書記;二零二一年七月任錫林郭勒盟政協正廳級領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涉嫌嚴重違法,被查。斯琴畢力格在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任職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黨組書記、副盟長,這五年間,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勒索、騷擾、關進洗腦班,冤判,遭受經濟等迫害,下面是部分迫害案例: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在工作時,石巖巍被錫林浩特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八月,石巖巍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家屬將申訴書送達錫林郭勒盟中級法院,被維持冤判,年底石巖巍被秘密劫持入獄。
◎二零一三年三月,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法輪功學員李鳳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錫林郭勒盟多倫縣法輪功學員張偉玲被上海市寶山區高境派出所非法扣留,而後被寶山區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後被非法關押在寶山區高境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左右,錫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法輪功學員陳巧被寶昌警察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在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打工的法輪功學員李鳳英,被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被關押在錫林浩特市看守所。二零一五年,李鳳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上午,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李玉芬被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烏雲哈斯、指導員、陳鐵軍隊長、警察鐘紹斌、防範辦(原610)主任塔娜、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等十幾個人,騙到都市花園辦事處。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十幾個人強行將李玉芬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赤峰所謂“法制基地”(洗腦班),非法關押、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十天後放回家。
◎內蒙古錫盟地區洗腦班地點設在太仆寺旗蒙元賓館(原郵政賓館),位於郵政局後院,名為“法制學習班”,其實那裏根本不講法制、更全無人性、鮮為人知,給人造成的心理傷害無法估量。錫林郭勒盟各旗、縣被綁架到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據悉有二十人左右,是分批綁架來的,關押最長的大約有三十七天,最少的有五、六天不等。
◎二零一六年三月初,錫林郭勒盟盟委責成錫盟政法委到多倫縣調查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一事。錫盟政法委得知有兩百多法輪功學員訴江,要求必須“嚴肅處理”。隨後,多倫縣公安局動用很多警力對訴江法輪功學員挨家走訪騷擾。四月份,各單位在職或離退休法輪功學員又受到來自本單位、組織部、紀檢委和“610辦”的非法調查和問訊。多倫縣“610”下發給各單位一份文件,內容詳細闡述了對十四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的說明,這些法輪功學員和被迫害的方式分別是:國稅局工作的孫向東、地稅局工作的高靈娟工資降級;廣電網絡公司工作的曹海榮、法院工作的趙靜華調整崗位;農牧局工作的季曉泉、蔡木山鄉政府工作的曹振友開除;人事勞動局退休的肖廣蘭工資降到低保水平(等同開除)。另外7名退休學員被取消退休待遇(等同開除)。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錫林郭勒盟東烏旗法輪功學員包額爾登琪琪格和丈夫因為傳播法輪功真相,被當地公安綁架,並分別被判刑三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2/22/參與迫害法輪功-內蒙古六個中共官員遭惡報-507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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