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陳懷軍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局長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甘肅省消息,原甘肅省通渭縣公安局局長陳懷軍被判刑四年、罰金三十萬。
陳懷軍,一九六四年四月出生,甘肅定西人。主要履歷:二零零零年十月,任甘肅省定西縣公安局副局長;二零零三年九月,任定西市安定區公安局副局長;二零一零年八月,任定西市通渭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定西市通渭縣公安局副縣級偵察員、黨委書記、局長;二零一九年七月,任定西市公安局副縣級幹部。期間,陳懷軍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懷軍在二零一零年八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任通渭縣公安局局長、政委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甘肅省“邪會”、甘肅省少數民族科普隊和蘭州市“邪會”等單位組成的九輛巡展大篷車開進通渭縣第三中學堂園開展誣陷誹謗法輪功運動,省“邪會”共發放各種汙蔑刊物兩千本。
◎法輪功學員牛變變女士,時年52歲,妹妹牛變子,時年40多歲。牛變變、牛變子姊妹倆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在各自家中被通渭縣公安局以及雞川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姐姐牛變變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定西市看守所。妹妹牛變子被綁架到定西看守所,關押十五天後,於三月二十三日被取保候審回家。在通渭縣公安局經歷了三十多小時的非法審訊,倆姐妹都遭受了刑訊逼供,被毆打。家人聘請律師在四月二十六號去看守所看了牛變變,了解到牛變變在通渭縣公安局被非法訊問,一警察用一本A4大的厚書把她臉打腫了,二十多天後臉才有所好轉,警察又實施針紮指甲等酷刑。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構陷牛變變、牛變子的所謂“案子”被法院退案、檢察院不起訴。但通渭縣公安國保大隊大隊長包漢洲等繼續非法關押、不放人。八月一日通渭公安局將牛姓姐妹的案卷做了所謂的“補充”後又將構陷材料送到了檢察院,八月二十八日,檢察院第二次不起訴,案卷退回到通渭縣公安局,通渭縣公安卻繼續非法關押、不放人。八月二十八日檢察院第二次把案卷退回。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通渭縣公安局兩次補充偵查,四處搜羅資料,作為迫害牛家倆姐妹的“證據”。通渭檢察院段蘇天十月十六日胡亂以所謂“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再次非法將牛變變、牛變子起訴到法院。
通渭法院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非法庭審牛變變、牛變子姐妹, 十二月八日誣判牛變變一年半、牛變子一年。姐妹倆上訴。定西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非法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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