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周建明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書記、中級法院院長
原陜西省安康市政法委副書記、中級法院院長周建明,二零一四年八月被開除公職,九月四日被刑事拘留,隨後被逮捕,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被提起公訴,五月五日被西安中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2萬元。
周建明,一九五七年生,陜西省大荔縣人。主要履歷: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任陜西省安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四年五月,先後任安康市中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三年五月,任陜西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期間,周建明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周建明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三年五月任陜西省安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安康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陜西安康市漢濱區鼓樓學校女教師法輪功學員羅先翠。二零零三年五月,羅先翠與幾位同修到她三女家附近發放法輪功真相光碟,揭露中共誣蔑謊言。漢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幾個惡警闖到她三女兒家,非法抄走電視機、放像機等物品,共值人民幣三千多元,還勒索羅先翠三千元。從那時起,她的行蹤每天都被警察監視、跟蹤。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六一零”、“國安”又瘋狂到處抓法輪功學員,五月二十八日抓了五位,包括法輪功學員程楚雲在內。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下午四點多程楚雲被非法押到看守所。第四天惡警鄧××和另外一個警察把“判決書”送到拘留所,程楚雲被非法判一年半。
◎藍翠蓮,家住陜西省安康市漢濱區靜寧小區,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漢濱區國保大隊和“六一零”非法闖入她家,非法拘留她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九日晚上十點鐘,漢濱區公安分局和城郊派出所一行十幾個人再次非法闖入她家,一進門先將她的手銬上,在她家非法搜查並拍照,將她送到漢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城郊派出所姓王和姓潘的兩名惡警闖入藍翠蓮家,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拘留期限到了,他們讓藍翠蓮的單位書記來接她,條件是只要她說“不煉了”就可以接回去。可她怎麼也不說,又給非法延長拘留十五天;再後來又非法延長拘留十六天。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漢濱區“六一零”、政法委和國保大隊將藍翠蓮等四名學員從看守所非法押到安康市黨校第一期洗腦班,未經藍翠蓮本人同意,非法從她工資中扣除四千八百元現金交納洗腦班所需費用,其中包括由她承擔她單位三名所謂幫教人員的吃住費用。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法輪功學員王國瑛正在做飯,安康市石泉縣“六一零”、縣交通局柯有輝、運管站王黎明、縣公安國保大隊一行十八人,闖到她家。派出所惡警陳常勇、胡朝根二人用鋼釬、石頭、磚強行 把鐵門砸開闖入室內抄家,搶走一本《轉法輪》、煉功坐墊,強行綁架王國瑛到看守所,公安局長侯國林、警察代水英非法審訊王國瑛,後將她關進安康市漢陰縣看守所,迫害了五個月零十八天。
◎安康市漢陰縣中共邪黨操控法院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非法秘密開庭,非法判多名法輪功學員重刑,未通知他們親屬參加。據悉,廖基貴(被邪黨人員稱有“立功表現”)被判5~6年,他妻子謝燕5~7年;佘程邦被非法判處6~7年,其妻子彭霞因孩子尚小,被判緩刑(但安康市政法委書記兼市公安局黨委書記陳勇執意扣押不放人);謝小芳5~7年(因高血壓,保外就醫)。
◎羅長雲,女,陜西省安康市人,因不放棄煉法輪功,多次被綁架及非法勞教過。在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羅長雲被安康市“六一零”綁架,關押在安康市看守所,後來被非法判五年徒刑,關押在陜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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