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原陜西省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檢察長王洪遭惡報被開除公職

惡人姓名: 王洪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檢察長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陜西省媒體報道,原陜西省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檢察長王洪被開除公職。

王洪,六十多歲。主要履歷:曾任陜西省藍田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二零一二年,任陜西省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期間,王洪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王洪在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任陜西省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三年三月,法輪功學員李華陪同姨媽馬蘊華到蓮湖區公安分局要求單位退回在冤獄期間被扣押幾年的退休工資時,被蓮湖公安分局在門外綁架。當晚馬蘊華被非法抄家和綁架。後李華被蓮湖區公安分局非法逮捕。

◎二零一三年,被蓮湖區公安分局綁架和非法逮捕的還有西安市法輪功學員王娟秀、漢中法輪功學員曾朝華。

◎陜西省西安市法輪功學員李華、曾朝華、寇巧雲、金榮、王娟秀五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中午十二點在西安市蓮湖區法院被非法開庭,整個非法庭審長達三個小時,他們都被戴著腳鐐,曾朝華還被戴著手銬。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李華九年,曾朝華七年,寇巧雲五年,金榮和王娟秀各四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2/14/晉、陜、川五名公檢法司官員遭惡報-506435.html


>> 惡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