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原四川省威遠縣縣委政法委書記譚斌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譚斌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政法委書記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四川省媒體報道,原四川省威遠縣縣委政法委書記譚斌遭惡報被查。

譚斌,一九六八年三月生,四川內江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歷任四川省威遠縣副縣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七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任四川省內江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期間,譚斌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譚斌在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任四川省威遠縣副縣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四川省內江市威遠縣大法弟子劉旺泉(男),被便衣圍住,綁架到當地看守所。

四川省威遠縣法輪功學員劉旺全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被警察綁架後,威遠縣公安局的余某打電話通知劉旺全的兒子,說劉旺全現被非法關押在杉樹坳五十二梯拘留所,九旬嶽母被警察送到威遠縣花椒坡老人院。

◎四川威遠大法弟子寧蘭蜻、吳秀容將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在內江市看守所二審開庭。

四川威遠嚴陵鎮大法弟子吳秀容、寧蘭蜻,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被威遠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之後,二人被非法關押在四川內江市看守所近一年,被威遠縣公、檢、法機關構陷罪名,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非法庭審。時隔三個多月後,威遠縣法院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再次非法開庭,法庭稱:因律師的無罪辯護,對二人是否犯罪問題,縣法院經請示上級公安機關和上級法院,認定二人有罪,對兩名律師的所有辯護意見都不予采納,故而匆匆對兩人非法宣判,寧蘭蜻被誣判三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吳秀容被重判四年, 並處罰金一萬元。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四川威遠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甘××、警察龍波、片區協警一名(不知名)、威遠縣“六一零”辦公室一名副主任(不知名)及嚴陵鎮建設村的邪黨村支書記甘澤芬和村主任宋新民共六人來,到家住建設村的法輪功學員劉書明家騷擾,他們先問劉書明還在煉法輪功沒有,後又誣蔑法輪功是×教(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劉書明正念回應他們,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是正是邪不是你們定得了的,歷史很快就會告訴你們的。

◎四川威遠縣法輪功學員黃盛奎等十人,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五、六日,被威遠國保警察張兵等人綁架後,被分別非法關押在威遠、內江、自貢看守所,其中八十歲的劉姓夫婦的兒女被敲詐幾千元錢後,於第二天二人被放回。劉翠容的丈夫因其母親去世,仍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才被放回家,與其去世的母親見最後一面。唐克芳、劉素月二人被非法關押三十天後,已回家。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日上午,被非法拘押十三個月之久的四川威遠縣法輪功學員黃盛葵、劉建平和劉翠容,被四川威遠縣邪黨法院第四次非法庭審中誣判:劉建平八年,黃盛葵、劉翠容二人各五年。三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上訴到四川內江市中級法院。法輪功學員黃盛葵、劉建萍、劉翠容三人,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上訴,復審後,其三人上訴狀被內江市中級法院駁回,依舊維持原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2/12/雲南、四川、重慶五名政法委書記遭惡報-506359.html


>> 惡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