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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西省豐城市公安局政委彭添奎遭惡報被判刑四年六個月

惡人姓名: 彭添奎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政委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江西省媒體報道,原江西省豐城市公安局政委彭添奎遭惡報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二十萬元。

彭添奎,一九七三年三月出生,宜春市袁州區人。主要履歷: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任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局長;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宜春市公安局副調研員、豐城市公安局政委;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提名江西省奉新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任江西省奉新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期間,彭添奎追隨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彭添奎在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江西省豐城市公安局政委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江西省新余市老年女法輪功學員吳春花,籍貫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在豐城市發資料時被鎮政府人員左小輝惡告,鎮政法委書記楊南山、鎮政府人員羅聰趕到現場,三人將吳春花綁架到鎮派出所。二零一五年九月得知,豐城市法院和宜春市中級法院已對吳春花非法判刑三年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2/4/參與迫害法輪功-江西省又有六名政法官員遭惡報-505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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