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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王星亮遭惡報被起訴

惡人姓名: 王星亮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常務副局長

原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王星亮遭惡報,二零二零年五月被查,同年十月被取消退休待遇、被逮捕。同年十一月被唐山市檢察院向唐山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王星亮,一九五七年二月生,河北文安人。主要履歷:一九九六年八月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零三年五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黨委副書記;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任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局長。期間,王星亮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據明慧網消息不完全統計: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保定地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95人,被酷刑致傷、致殘、致瘋1402人,被枉法判刑116人,被劫持勞教835人,被強行投入精神病院27人次,被非法拘禁5789人次,被綁架到“轉化班”殘害2817人次,被騷擾13.2萬人次,被打家劫舍3105人次,敲詐勒索現金共計1916485萬元,並搶走大量家具、電器、糧食、耕牛、金銀首飾等私人財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19/河南、河北公檢法系統官員遭惡報五例-505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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