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高國亮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局長
據二零二一年五月河南省媒體報道,河南省洛陽市偃師市公安局副局長高國亮遭惡報自殺。
高國亮,自殺時五十多歲。主要履歷:一九九六年分配至洛陽市偃師市公安局工作,歷任刑偵大隊偵查員、副中隊長、中隊長、派出所教導員、所長;二零一三年十月任偃師市公安局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二零一九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偃師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高國亮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二零二一年五一假期期間在其辦公室自殺。
下面是高國亮在二零一九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河南省偃師市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偃師市法輪功學員焦韶鵬,二零一九年六月九日上午在衛生室上班,大約九點左右,被國保大隊、城關鎮派出所綁架,下午一點左右被非法抄家,拿走私人物品有電腦、人民幣一千多元。焦韶鵬被非法關押在河南省偃師市看守所,後來被非法判刑六年。
◎偃師市城關鎮潘屯村法輪功學員王天亮,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被偃師市國保大隊常洪斌、李振洪、辛福民等人綁架後,逮捕證日期為三月八日,程序違法。家屬多次要人,講真相,偃師市國保大隊常洪斌等人上門騷擾,揚言綁架家屬。王天亮被非法關押在偃師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兩年半,送至河南省鄭州市新密市監獄。
◎二零二零年十月份以來,偃師市政法委、各鄉鎮派出所、綜治辦、街道辦,協同各村幹部,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多次使用威逼恐嚇手段,欺騙法輪功學員在“三書”上簽字。如:偃師市高龍派出所,以傳喚為名,將申姓法輪功學員強行帶到派出所,申姓法輪功學員善意講真相不聽,所內周姓指導、楊姓所長揚言,不簽“三書”,就灌辣椒水,還想行兇打人,未能得逞。市轄伊洛街道辦揚言,不簽“三書”,拆遷不分房子。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報道:偃師市法輪功學員韓順興被非法判刑兩年,上訴至中級法院。目前,河南省洛陽市中級法院正在對偃師市法輪功學員韓順興進行不公開審理。主審法官姓陶,辦公室電話:0379-63369605。
◎偃師市法輪功學員劉應寬,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警察非法抄家,被非法拘禁在偃師市看守所構陷,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劉應寬被送往河南省鄭州市新密市監獄。
◎偃師市法輪功學員李愛芳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原為取保候審的偃師市法輪功學員劉愛芳被騙至偃師市法院,無任何法律程序,非法執行監禁,被送往洛陽市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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