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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委書記李慧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李慧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據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山西省媒體報道,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委書記李慧遭惡報被查。

李慧,女,一九七二年十一月生,山西陽曲人。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八月任太原市迎澤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任太原市迎澤區委書記。期間,李慧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李慧在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二五年任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委書記、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法輪功學員夏憶林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因訴江被山西太原迎澤分局迎澤派出所綁架。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夏憶林非法開庭。夏憶林被冤判四年。

原本夏憶林的女兒是要作為辯護人出庭的,但她在開庭前臨時接到通知:因為夏憶林的丈夫和女兒均是證人身份,所以夏憶林的女兒被取消辯護人資格。於是,二人都未能參加旁聽。主審法官是芮斌偉,公訴人是王麗芳。

◎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中國煤炭科工集團太原研究院助工、法輪功學員邊平鴿在與小商鋪兌換真相幣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隨即被太原市小店區塢城派出所非法搜身綁架。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法院對邊平鴿非法開庭,律師做無罪辯護。邊平鴿被冤判7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法輪功學員任小青被太原市小店區塢城派出所綁架。在八月四日第一次非法開庭後,於八月三十一日又二次非法開庭,第二次開庭,任小青被小店區法院以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冤判三年,罰款5000元。

◎太原鋼鐵集團公司退休職工李錫福,二零一五年七月通過尖草坪郵政支局向最高檢、最高法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後,被郵局“安檢暫扣”。李錫福對郵局提出控告。未曾想到,十一月十七日,李錫福被太原市尖草坪公安分局刑警隊撬鎖破門,綁架到看守所,企圖對李錫福構陷冤獄迫害。“案子”卻由太原市尖草坪區公安分局轉到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法院,被宣稱涉及“國家機密”。

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對李錫福的進行了非法開庭,律師做無罪辯護。李錫福被冤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網報道,山西省太原市近期有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據不完全了解,進入四月份,太原市先後有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所在區分別為迎澤區兩人、萬柏林區八人。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警察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闖民宅綁架八名法輪功學員王素平(67歲)、羅保軍(62歲)、孫志芬(60歲)、張清香(69歲)、張潤英(71歲)、郭潤鮮(68歲)、田玉琴(60歲)、胡蘭英(65歲),並非法抄家。在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又入室綁架法輪功學員王蘭梅(72歲)並非法抄家。九位法輪功學員後被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構陷到迎澤區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有些社區監控法輪功學員攝像頭裝在樓道裏單元裏面隱藏在住戶家上一層和住戶家這一層樓梯中間的拐彎處。監控的電腦和手機相連24個小時都在監控中幾點去了哪裏幹啥幾點回來都在記錄中,人回家監控人臉識別看見直接發出響聲報警給手機,手機還能回放監控錄像人去哪裏。太原市社區主任們開會針對法輪功學員內容不詳細。而且一個社區街道辦好幾個人都裝了手機監控。以上事情是二零一九年九月發生的。

◎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或七日,太原市法輪功學員宋錦原(男,50多歲)被太原市迎澤區公安分局柳巷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小店區北格鎮太原市第二看守所。請知道詳情的加以補充。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網報道,山西省太原市907綁架案是山西省公安廳指揮,太原市公安局成立的專案組,迎澤分局、萬柏林分局、尖草坪分局警察同時出動大肆綁架法輪功學員。現證實,被綁架的學員有8人,田慧玲(在迎澤區委工作、已被迎澤分局非法批逮捕)、楊勇(在中國建設銀行分行)、周娜(在山西省科協工作)、高繼萍及其丈夫老周、趙晉中、高偉(退休警察)、老米等。田慧玲已被迎澤分局非法批逮捕。趙晉中被綁架12天後家人沒收到任何通知,家人萬分著急尋找下落。還有法輪功學員小西、牛牛、小王等失聯。

據悉,警察從每家抄走很多東西,其中從田慧玲家抄走4臺打印機、電腦、4箱書、裁紙刀等工具;從楊勇家抄走更多待查;從小趙家抄走打印機3臺、噴繪機一臺、電腦、書等。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明慧網報道,法輪功學員白雲霞是太原市萬柏林區的居民,孫玉仙是太原市迎澤區的居民,被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法院非法判刑,白雲霞被非法判一年半,孫玉仙被非法判兩年。

◎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法輪功學員宋錦原於二零一九年九月被綁架、開庭。

◎太原市法輪功學員王小芬,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外出講真相,被太原市杏花嶺區公安分局巨輪派出所警察綁架。家中被抄,被搶劫的個人書籍60余本,還有手機,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個人物品等等。王小芬被非法關押到太原市第三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二十一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陳玉花、姚玉玲、賀愛花、張鳳英、任慶華及學員家屬賀愛花的丈夫、任慶華的丈夫老陳。

陳玉花,66歲,被非法判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賀愛花,59歲,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
張鳳英,76歲,被非法判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
任慶華,79歲,被非法判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因姚玉玲走脫,被法院“中止審理”並被非法“上網追逃”,張鳳英、任慶華因身體不能自理,被法院取保候審。

迎澤區法院將當時綁架的任慶華的丈夫老陳、賀愛花的丈夫,以及陳玉花的丈夫作為此案的“證人證言”加以迫害,而任慶華的丈夫老陳被迫害的重病,不久便離世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17/山西、山東五名市縣級中共官員被查遭惡報-505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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