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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廣東省惠來縣公安局副局長詹漢泉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詹漢泉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局長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一日廣東省媒體報道,原廣東省惠來縣公安局副局長詹漢泉遭惡報被查。

詹漢泉,一九六三年二月生,廣東惠來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任揭陽市惠來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二零一零年五月,任惠來縣公安局黨組成員;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二零年,任揭陽市惠來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詹漢泉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詹漢泉在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二零年任廣東省惠來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揭陽市惠來縣法輪功學員吳長青被非法判刑八年,女兒吳躍真被冤判兩年。

惠來縣時年五十六歲的吳長青與妻子鄭少卿、女兒吳躍真三人,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在家被惠來縣城東派出所人員、國保人員強行綁架,並遭非法抄家。鄭少卿被非法關押七個多月,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釋放回家。吳長青、吳躍真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惠來縣看守所,遭到不法人員構陷,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惠來縣法院非法庭審。吳長青當庭強調說,發的信息是教人做好人,是救人,是做好事,是無罪的。吳躍真講述修煉法輪大法對個人、家庭、社會的好處。三位律師到庭為吳長青、吳躍真父女做無罪辯護。律師們表示,信仰合法、迫害有罪。

惠來縣法院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再次非法對吳長青、吳躍真父女倆開庭。公訴人說:公安局有四人(其中有國保大隊的吳學治、看守所的鐘建)舉報,收到信息,律師要求出庭作證,可無人出庭。兩位律師再次做無罪辯護。吳長青、吳躍真父女再次在法庭上說明他們是在救人、做好人,沒有罪。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9/廣東公檢法、政法委人員參與迫害遭惡報9例-504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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