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謝漢湖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原廣東省普寧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謝漢湖遭惡報,二零二零年八月被查;二年二一年一月被宣布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謝漢湖,六十歲左右。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八月,任普寧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任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黨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期間,謝漢湖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謝漢湖在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廣東省普寧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法輪功學員葉榮盛,男,六十四歲,普寧市池尾鎮合浦村村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普寧市法輪功學員彭輝生路過該市燎原鎮烏石路口,被躲在此處的揭陽市國安、普寧市國安和燎原派出所便衣綁架,所謂的理由是懷疑彭輝生在發法輪功真相短信,摩托車被強行推倒。葉榮盛立即上前制止。隨後兩人一同被綁架到燎原派出所。彭輝生被非法關押十幾天。葉榮盛被非法關押在普寧看守所構陷,家中被抄走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廣東普寧市法院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葉榮盛。辯護律師進行了有理有據無罪辯護,要求法庭釋放葉榮盛。
◎法輪功學員黃芝玲,女,約六十多歲,退休職工,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在普寧市雲落鎮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後被雲落鎮派出所綁架到普寧看守所。隨後雲落派出所、普寧市國安、池尾派出所和池尾鎮塔峰村治保共十多人又到黃芝玲家抄家,法輪大法書等私人物品被搶走。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黃芝玲被非法庭審。普寧法院故意不在當地開庭,偷偷轉至揭陽市中級法院。旁聽證只有三張,其余座位都被公安人員占了。黃芝玲被揭東法院非法判刑兩年,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號左右,被送省女子監獄迫害。
◎普寧市法輪功學員江漢泉,過年在家門口貼對聯勸善,被普寧市“六一零”綁架迫害致命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繼續關押迫害;二零一七年底出獄回家後,又多次受到騷擾和恐嚇,於二零一九年正月初含冤去世。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普寧市教育局在普寧市政法委及“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的操控下,向各教育組及學校印發[普教發(二零一九)84號]文件,文件以所謂“反×教、促和諧、迎大慶”為主題,要求各學校要組織兩次反×教宣傳活動。通過黑板報、專欄、校園廣播、微信公眾號、主題班會、講座、校園網等形式開展所謂的宣傳教育;通過專題講座、組織觀看圖片、光碟、印發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所謂的宣傳教育,要求師生受毒害面達到100%;還要求各學校做好學校教育向社會的延伸,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企圖把無辜的家長也拉下水。該文件公然把教人修心向善、使社會道德提升的高德大法汙蔑為×教(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並強迫各學校進行新一輪的所謂揭批活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9/廣東公檢法、政法委人員參與迫害遭惡報9例-504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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