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林育勝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院長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廣東省媒體報道,原廣東省普寧市法院院長林育勝遭惡報被查。
林育勝,六十歲左右。主要履歷: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四年,任廣東省普寧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期間,林育勝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林育勝在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四年任廣東省普寧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普寧市法輪功學員江漢泉,因在自家門上貼對聯,被普寧市法院誣判三年六個月。江漢泉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被普寧市六一零(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類似納粹蓋世太保組織)、公安局、城東派出所聯合綁架到普寧看守所迫害,身體出現嚴重高血壓。中共邪黨都不放人,甚至非法開庭。江漢泉家屬請律師作辯護。法庭上,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使在場的法官和公訴人無言以對,但最終江漢泉還是被冤判三年六個月。
◎普寧市法輪功學員楊鳳桃為了讓民眾明白法輪功受邪黨誣陷和迫害的真相,自制法輪功真相資料,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出租屋遭普寧市大南山派出所綁架,當天晚上又被普寧國保及“六一零”劫持到普寧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家屬委托的律師到看守所與楊鳳桃見面,才得知楊鳳桃被迫害的多次昏倒,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挾持到市級醫院檢查身體,發現血壓超過了200(遭迫害前血壓正常),但看守所仍然繼續羈押,草菅人命。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楊鳳桃被普寧市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六個月。判決書只發給楊鳳桃本人,家人和辯護律師沒有及時接到判決書。普寧法院企圖拖延上訴時間,當辯護律師打聽到消息,打電話給審判長蔡藝強時,蔡吃驚的說:“你怎麼知道?”
◎普寧市法院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非法庭審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葉榮盛。辯護律師進行了有理有據無罪辯護,要求法庭釋放葉榮盛。整個辯護過程中,陳姓法官多次阻止劉律師的辯護,最後不讓劉律師把辯護詞念完。在沒有宣布什麼庭審結果的情況下草草地收場。
葉榮盛,男,六十四歲,普寧市池尾鎮合浦村村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廣東普寧市法輪功學員彭輝生路過該市燎原鎮烏石路口,被躲在此處的揭陽市國安、普寧市國安和燎原派出所便衣綁架,所謂的理由是懷疑彭輝生在發法輪功真相短信,摩托車被強行推倒。葉榮盛立即上前制止。隨後兩人一同被綁架到燎原派出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9/廣東公檢法、政法委人員參與迫害遭惡報9例-504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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