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陳衛民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一六年六月江西省媒體報道,原江西省萍鄉市委書記陳衛民被判刑十一年。
陳衛民,一九五九年八月出生,江西省南昌市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任萍鄉市代市長、市長;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任萍鄉市委書記。期間,陳衛民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衛民在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任萍鄉市委書記、萍鄉市代市長、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上午八點鐘之前,萍鄉市國保支隊彭玉華和當地派出所的何副所長帶領本市蓮花縣國保大隊六人闖入法輪功學員劉金明和榮愛梅家,強行分別將他們帶到當地派出所進行所謂的問話,下午又將她倆帶到離市區一百多裏外的蓮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並威脅要判她們的刑。
◎法輪功學員榮愛梅和劉金明將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在蓮花縣法院非法開庭,企圖迫害她們。江西省萍鄉市蓮花縣法院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到十一點四十分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榮愛梅、劉金明、顏清華,未作出判決。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萍鄉市蓮花縣法輪功學員劉金明,被蓮花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榮愛梅被非法判刑三年,顏清華被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日上午,江西省萍鄉市法輪功學員楊素輝、肖放梅、肖秋文在萍鄉市南坑鎮發放神韻光盤時,遭人惡意舉報,被綁架到萍鄉市南坑鎮派出所。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分別於二號上午和下午到派出所訊問,警察不允許家人接見,只讓留下電話,態度蠻橫。據悉,萍鄉市公安局警察去了南坑鎮派出所,可能要接管這個所謂的“案子”。
◎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上午9點左右,法輪功學員黃頌冬在萍鄉市麻山鎮講真相,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誣陷,隨後被村幹部強行綁架到湘東區公安分局。下午5點多黃頌冬被強行非法送入市看守所,這時她發現自己隨身帶著的鑰匙不見了。她質問來非法審訊她的警察,那警察竟然當面撒謊,說沒看見。三月十一日,黃頌冬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送到南昌勞教所後,被勞教所拒收。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下午,江西省萍鄉市法輪功學員敖譯文在萍鄉市上栗縣福田鎮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人構陷,被當地國保支隊綁架,非法關押在上栗縣看守所。她被綁架後的第二天,即八月十一日上午,萍鄉市“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遍布各級政府,淩駕於法律之上)、安源區“六一零”、東大街街道辦、東大街派出所一共四輛汽車十幾人到她家非法抄家,搜走幾張真相光盤和一些私人財物。抄家之人恐嚇敖譯文的家人說:“要判她二十年。”敖譯文後被非法判刑兩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8/江西、浙江、江蘇四名市區委書記遭惡報-504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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