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陳東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黨組成員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安徽省媒體報道,原安徽省靈璧縣檢察院專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院黨組成員陳東遭惡報被判刑十二年六個月。
陳東,一九六九年一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任靈璧縣檢察院檢察員、公訴科副科長、科長、專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院黨組成員期間,陳東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東在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任安徽省靈璧縣檢察院檢察員、公訴科副科長、科長、專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院黨組成員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安徽省靈璧縣法輪功學員張雲澤(音)(女)、張傳福(音)(男),二零一四年九月底被從家中綁架。其它情況都不清楚。
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六一零”及國保大隊人員夥同蚌埠市“六一零”及國保大隊人員共十幾人,在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上午9點多,非法闖入家在蚌埠市禹會區一所居民樓法輪功學員宮寶美(音)家,強行搜查,掠去幾萬元現金,據目擊者說,打印機器及各種真相資料,裝了幾車運走。宮寶美被關在宿州市看守所,一直不讓家屬探望。
得知,二零一五年三、四月間,宮寶美已遭到兩次非法庭審(地點在靈璧縣法院),但是沒有通知親屬去旁聽,還沒有做判決。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明慧網報道,安徽省蚌埠市法輪功學員宮寶美被靈璧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靈璧男性法輪功學員張傳福(音)被非法判四年,女性法輪功學員張雲澤(音)被非法判三年。另有兩位法輪功學員被免於刑事判刑,一位是蚌埠市法輪功學員,一位是靈璧縣法輪功學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4/安徽省七名市縣級司法系統官員遭惡報被判刑或開除-504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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