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原吉林省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部長張家林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張家林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刑事執行檢察部部長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吉林省媒體報道,原吉林省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部長張家林被查。

張家林,一九六一年九月生,吉林長春人。主要履歷:曾任吉林省四方坨子檢察院檢察長;吉林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偵指辦主任;吉林省檢察院林業檢察處處長、檢察員;吉林省長春林業檢察院檢察長;吉林省檢察院長春林區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吉林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吉林省檢察院檢察專員、控告申訴和刑事執行檢察部部長。期間,張家林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張家林在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吉林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控告申訴和刑事執行檢察部部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吉林省大安市法輪功學員王毅在迫害中離世,時年五十八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下午,韓紅霞(現已被迫害致死)在王毅家被綁架後,王毅也受到大安市國保大隊和安廣鎮公安分局不斷騷擾,並將王毅非法判刑一年(監外執行)。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王毅離世,終年五十八歲。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早晨,榆樹法院在拒絕律師閱卷及介入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韓廣芝進行了非法宣判,刑期七年,並勒索罰金兩萬。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清晨六點三十分,榆樹市法院非法誣判法輪功學員任淑霞、郭淑學、李香雲。對每個學員的誣判只有三、四分鐘,整個過程只有十幾分鐘的時間,就閃電收場。法庭內外布滿了警察,不準家屬旁聽,不許律師辯護。偌大的法庭只有郭淑學的親屬一人通過關系參加了旁聽。但其前後左右坐滿了警察,對其虎視眈眈,嚴加看管,不讓其有任何異樣的舉動。主審法官是張立國,陪審的有李艷(男,一審的公訴人)、於長娟、還有不認識的人。當主審法官對三位法輪功學員誣判時,三位法輪功學員都喊“我無罪”。最後冤判任淑霞三年,罰金一萬;郭淑學也是三年,罰金一萬;李香雲一年半,罰金五千元。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長春市朝陽區法院不通知家屬和律師,偷偷所謂當庭宣判,枉判法輪功學員孫士英、王洪艷、金燕各二年零六個月,車平平三年零二個月,陳彥華一年零九個月。目前幾人都在上訴。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吉林體育學院教師法輪功學員車平平女士給人介紹自己修煉法輪功受益及邪黨迫害的真相,被不了解真相的人舉報而又被長春市東朝陽路派出所抓捕,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上午,法輪功學員魏修娟被吉林市高新法院非法庭審。魏修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面對魏修娟的辯護,公訴人無言以對。魏修娟遭誣判兩年,非法罰款五千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15/吉林省、雲南省、浙江省四名官員遭惡報-503620.html


>> 惡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