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徐楨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委員、交通警察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
二零二五年年十一月十八日消息,原河南省開封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通警察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徐禎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徐楨,男,漢族,中共邪黨黨員。一九八五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六月歷任開封縣公安局八裏灣派出所民警,刑警大隊副隊長、大隊長,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二零零三年六月至二零零七年四月任河南開封市蘭考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八月任河南開封市通許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一零年八月以來任開封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通警察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
徐楨在此任職期間追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一)二零零三年六月至二零零七年四月,徐楨任蘭考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零四年九月四日之前,開封市蘭考縣石油基地職工劉玉寶因發放法輪功真相光盤被人構陷,晚上被蘭考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肖勝利)、基地派出所(所長:張建忠)等13人非法闖入家中進行抄家。警察把劉玉寶夫妻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
◎河南開封市610邪惡之徒在蘭考縣辦洗腦班。二零零五年八月開封市610邪惡之徒為了達到迫害法輪功的目的,把開封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到蘭考縣(屬於開封市管理)洗腦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左右,蘭考縣法輪功學員張改枝被蘭考縣邪黨政法委、“610”、公安局政保科、城關鎮派出所以及公安局巡警隊聯合綁架,被劫持到鄭州市黃河賓館洗腦班遭受迫害。
(二)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八月,徐楨在任通許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通許縣政法委副主任龐治國以看病為名,要大法弟子李琳為其做心電圖。李琳就給他講真相。卻被縣公安局國安科科長龐志偉帶付玉祥、張生等五六人,在無搜查證無工作證的情況下,強行搜查家裏及科室。將李琳關押在縣看守所。李琳家中婆婆有病,其丈夫帶著六歲的女兒和一歲的兒子,失去生活來源。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日,鄭州大法弟子允敬恩,男,63歲,在通許縣被綁架、抄家,後被關押在通許縣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五月,杞縣年近七十的老年法輪功學員王贊美,一條腿殘疾,被中共開封市龍亭區法院秘密判刑三年半。在通許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因不配合中共邪黨的迫害,不穿號服、不點名、不報號等。看守所的惡警就對這位和其母親年齡相仿的善良老太太大動私刑:在其本已殘疾的雙腿砸上幾十斤中的腳鐐,螺絲緊扣,使鐐銬將雙腿卡死並深深勒進肉裏,那種撕心裂肺的劇痛就是年輕人也無法承受的。第一次動刑十分鐘,第二次動刑長達半個小時。動刑時,雙腿呈現黑紫色,鮮血淋淋,好長時間了都不能走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12/參與迫害法輪功-黑、豫、黔三名官員遭惡報-503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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