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陳崗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一九年四月河北省媒體報道,原河北省涿鹿縣縣委書記陳崗遭惡報被查。
陳崗,一九六三年十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一年一月任赤城縣委副書記;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任涿鹿縣縣長;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涿鹿縣縣委書記;後任張家口市人防辦主任。期間,陳崗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崗任涿鹿縣縣委書記、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欒永梅老人,是涿鹿縣酒廠退休職工,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其丈夫因害怕,離婚而去。欒永梅老人常年一人獨居。十幾年來,她多次被當地警察、“六一零”人員綁架、抄家。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晚九點多鐘,欒永梅老人已經睡下,忽被涿鹿縣酒廠保衛科長夏華勝的敲門聲吵醒。夏華勝謊騙老人開門後,一下子闖進十多個警察,他們踹壞臥室門,把欒永梅推出,搶走老人上衣兜裏的三百多元錢,翻箱倒櫃,搶走大法書籍、神韻晚會光盤、真相資料、電話本……連墻上的年畫也不放過。警察將老人屋內的物品搶劫一空,然後揚長而去。孤獨的老人,在黑暗中面對著一片狼藉……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左右,涿鹿縣武家溝大法學員陳謀上街買菜回來,被蹲守在院裏的涿鹿縣國保大隊不法人員趙忠國等攔住,並被強行把他帶到隔壁大院(因他們的車停在那裏),強迫陳謀跟他們走一趟,說問幾句話。陳謀因要照顧不能自理的妻子,不跟他們走,不法人員四、五個人就強行把他塞進車裏,非法關押到涿鹿縣公安局,被非法關押的還有武家溝大法學員王海富、劉文忠。同時,惡警不顧陳謀身體不適的妻子,非法抄家,抄走筆記本電腦2臺、打印機2臺及大法書籍,連地下室也沒放過。下午,陳謀的妻弟到公安局去要求放人,不法人員不理不睬,一意孤行,直到晚上八點多,才把陳謀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日明慧網報道,前幾天,涿鹿縣西關合符小學(第一小學)給學生發了內容為誣蔑師父及大法的征簽表,強迫學生家長簽字。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涿鹿縣兩位女法輪功學員去當地郵局繼續查詢訴江信件郵寄受阻情況,同修在八點半多進入營業廳,工作人員直接給主管主任打電話,本人未接電話,營業人員告知:領導不在,下午或明天來吧。兩位男法輪功學員李生義、胡長義又進郵局裏去咨詢,此時“六一零”警察劉美成與公安局防暴科警察宋燕平已到郵局,把兩人綁架到國保大隊關押,後來一個被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仍然被關押在縣國保大隊繼續迫害,被迫害法輪功學員家屬去要人,國保人員揚言:要關押五天後再放人。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上午十一點鐘左右,涿鹿縣法輪功學員唐桂芳、宋玉英在涿鹿縣的職教中心學校門西邊,給世人講真相、勸三退時。突然過來一輛汽車停在她們面前,下來兩個便衣,其中一個警察叫宋燕平,一名瘦個子沒穿警服,把她們的包搶走,還把她們二人綁架到涿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對她們非法錄像、搜身,搜走唐桂芳家的鑰匙和50元錢。還對她們二人刑訊逼供,強迫簽名、按手印。國保大隊警察劉美成等人分別闖入唐桂芳、宋玉英的家非法抄家,把家裏翻了個底朝天,搶走眾多私人物品,唐桂芳家裏的兩千元生活費也被搶走。宋玉英隨身帶的一千元現金被搜走。兩位法輪功學員在當日下午五點多回到家中。後兩次到公安局要回被非法抄走的東西,現仍未歸還。
◎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下午六點多,涿鹿縣武家溝張礦集團涿鹿礦業辦公室主任宋海波、煤礦派出所副所長張利軍,闖入法輪功學員翟生榮家中,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他們說:涿鹿縣“六一零”開了會,讓你們簽字,不簽就停發工資。翟生榮的丈夫害怕,怕停發工資,怕妻子再被迫害,被逼迫簽了字。同時這些人還闖入法輪功學員何秀枝家中,當時何秀枝不在家,就逼迫她的兒媳婦給簽了字。
◎涿鹿縣大法學員唐桂芳,女,60多歲,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上午,出去講大法真相救人。整天沒有回家,親朋好友到處找,也沒有找到。第二天,唐桂芳的兒子著急,就去公安局打聽,才知道他的母親是被涿鹿縣公安局“六一零”警察綁架到張家口看守所,說是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上午十一點鐘左右,涿鹿縣法輪功學員唐桂芳、宋玉英在涿鹿縣的職教中心學校門西邊,給世人講真相、勸三退時。突然過來一輛汽車停在她們面前,下來兩個便衣,其中一個警察叫宋燕平,一個瘦個子沒穿警服,把她們的包搶走, 還把她們二人綁架到涿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對她們非法錄像、搜身,搜走唐桂芳家的鑰匙和50元錢。還對她們二人刑訊逼供,強迫簽名、按手印。
國保大隊警察劉美成等人闖入唐桂芳家,非法抄家,把家裏翻了個底朝天,搶走眾多私人物品,唐桂芳家裏的兩千元生活費也被搶走。中午兩點多,劉美成、宋燕平三個人又把她送往張家口。先到萬全縣簽字後,又到張家口看守所。到看守所裏,劉美成怕看守所不收入,就給他的外甥(在看守所上班)打電話,才把人留下。到三、四天後,劉美成、宋燕平他們又去看守所,強迫抽唐桂芳的血,不知道是什麼意思。非法拘留10天,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一日才放回家。
◎李建梅(女,61歲),谷素芬(女,66歲),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上午十一點左右在街上講大法真相救人時,被涿鹿縣“六一零”不法人員劉美成、宋燕平3人開車綁架到涿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辦公室。給兩位學員非法錄像、錄口供,還讓在他們瞎編亂寫的紙上簽字,她們沒有配合。又把她們的兩位家屬找來,逼迫家屬寫了保證,到下午兩點,才叫家人領回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多,法輪功學員康振蘭、翟生榮到東小莊鄉辛興堡村給民眾講大法真相時,遭村書記惡告,被涿鹿縣東小莊鄉兩個警察綁架到東小莊鄉派出所,(其中一個警察的警號是x100003)非法關押,並強行照像。又把縣國保大隊“六一零”劉美成、宋燕平叫來,對她倆逼供詢問,她倆拒絕沒有配合他們。他們又從電腦上查到她倆的相片,知道了她倆的名字。有5個人按住她們的胳膊強行紮破她們的手指采血,還編造假材料陷害,說拘留十天,叫她倆簽字,她倆不簽。大約晚上九點鐘,由劉美成、宋燕平把她倆轉送到張家口十三裏看守所非法拘留關押。翟生榮絕食反迫害六月三十日回家,康振蘭七月三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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