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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河南省三門峽市委書記趙海燕獲刑十一年

惡人姓名: 趙海燕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河南消息,鄭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原三門峽市市委書記趙海燕有期徒刑十一年,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贓款予以沒收,其余涉案贓款繼續予以追繳。

趙海燕,女,一九六三年二月生,其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任三門峽市市長;二零一五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三門峽市委書記。趙海燕任職期間執行中共迫害指令,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趙海燕的任期與前三門峽市市長、書記楊樹平任期部份重疊。以下是趙海燕任河南省三門峽市市長、書記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分事實:

◎三門峽法輪功學員陳少民、陳孝民兄弟,是二零一一年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陳躍民的弟弟。陳少民、陳孝民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七日先後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三門峽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七月兩人被非法判刑,被劫持到鄭州市新密監獄迫害。二零一八年,陳少民辦理保外就醫回家時,已經變成疾病纏身、無法生活自理的人。陳少民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淩晨含冤離世。據醫生檢查,陳少民全肺壞死。陳孝民也遭鄭州市新密監獄、第三監所的殘酷迫害,骨瘦如柴,家人多次去監獄要人後,陳孝民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八日才被家人接回,回家後不能吃東西,於三月十日離世,終年51歲。

◎三門峽市法輪功學員李發英、高鳳傑(高鳳潔)兩位女士,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被三門峽市湖濱區法院非法判刑,李發英遭誣判四年,高鳳傑遭誣判五年。李發英是二零一一年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陳躍民的妻子,三門峽市鋁廠職工,高鳳傑是棉紡廠退休職工,兩人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十日在三門峽市開發區粘貼真相不幹膠時遭人惡告,被開發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

◎三門峽市法輪功學員石粉當女士,二零一五年七月在植物園給民眾講真相時被崤山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三門峽市湖濱區法院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對石粉當非法庭審,並對她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三門峽市法輪功學員劉建霞女士,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在鄭州市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後轉到三門峽市看守所,後被三門峽法院非法判刑六年零兩個月,被劫持到新鄉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八年被關小號折磨一百多天,被迫害得臉腫、胸悶等“哮喘”癥狀,到二零一九年越來越重,生命垂危,據悉當時她每天靠大量藥物維持生命。

◎三門峽法輪功學員王俊枝,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被闖入家中的三門峽警察綁架、關押,後被非法判刑四年。

◎三門峽法輪功學員蔡予華女士,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晚被三門峽市公安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在新鄉女子監獄受盡折磨,二零一八年出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17/殘酷迫害法輪功-三門峽三任市委書記遭惡報獲重刑-502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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