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張平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常委、東勝區委書記
原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委常委、東勝區委書記張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張平,一九六三年五月生,曾先後擔任內蒙古達拉特旗政府副旗長;烏審旗政府旗長;烏審旗委員會黨委書記;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任鄂爾多斯市市委常委、東勝區委委員、常委、書記。二零一五年五月被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下面是張平從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在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法輪功學員楊帆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被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警察還綁架了楊帆的母親楊桂珍,母女二人被關押在東勝區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九日,鄂爾多斯法輪功學員郭秉強、王首達、白拖婭被綁架,關押在東勝區看守所。王首達被枉判十一年,劫持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在獄中,王首達遭受摧殘折磨。
◎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東勝區公安分局對全區所有的住宅小區下發了一份所謂《協查通告》,要求民眾報告發放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9/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內蒙古又十三名官員遭惡報-502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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