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肖漢華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局長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廣東省消息,廣東省東莞市公安局副局長肖漢華遭惡報被查。
肖漢華,一九七五年九月出生。主要履歷:曾任東莞市公安局肖漢華技術偵察支隊支隊長;二零二二年二月任東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總工程師;二零二四年九月,任東莞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肖漢華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肖漢華任東莞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下午四點多,東莞市石龍鎮法輪功學員肖玉蘭被石竭鎮石竭城中區派出所副所長謝偉標帶警察跨鎮綁架,很多警察在她的花店非法抄家。九月一日左右,肖玉蘭家屬收到邪黨人員對肖玉蘭的非法逮捕書。現構陷肖玉蘭的是東莞市公安局,不讓家屬會見肖玉蘭。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所謂“9.3”敏感日前夕,東莞市石竭鎮石竭城中區派出所副所長謝偉標等多人,幾次去法輪功學員張春艷的丈夫的公司,上門騷擾,脅迫他配合驅逐該轄區法輪功學員張春艷,要求她離開東莞不許回家,張春艷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1/四川、新疆、廣東、湖北公安官員遭惡報五例-502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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