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曹俊強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區長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四日陜西省消息,原陜西省漢中市南鄭區長曹俊強遭惡報被公訴。
曹俊強,一九六五年十一月生,陜西洋縣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陜西省漢中市漢臺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任南鄭縣委副書記、縣政府黨組書記;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任南鄭縣委副書記、代縣長;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南鄭縣(後改為南鄭區)委副書記、縣長;後任陜西省漢中市南鄭區委副書記、區長一級調研員;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二零二五年,任陜西省漢中市政協副主席。期間,曹俊強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曹俊強任南鄭縣(後改為南鄭區)委副書記、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南鄭縣湘水鎮派出所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綁架了老年法輪功學員李玉蘭(60歲左右,家住胡家營鄉塘坎子村),警察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闖去抄家。李玉蘭被非法關押在漢臺看守所。其老伴有殘疾生活不能自理,90歲的公婆也需要照料。
李玉蘭的丈夫坐輪椅分別到漢中市“六一零”、漢臺區看守所去要人,他們互相推脫責任,說“案子”已移交到南鄭縣法院。自李玉蘭被劫持,六個月來,他裏外的衣服沒有換洗過,身體狀況大不如以前,臉色蒼白,時時盼著妻子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南鄭縣法院非法開庭審判法輪功學員李玉蘭,審判長姓劉,南鄭縣胡家營鎮塘坎村黃思華、黃自成兩名村幹部參加了庭審。鑒於李玉蘭的家庭困難,劉審判長表示沒有對她有利的證明材料。李玉蘭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從陜西女子監獄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四時,陜西十建法輪功學員雷開春去漢中一網吧上網,向最高檢察院舉報中心投遞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時受到來自網絡的幹擾,發不出去郵件,隨後來了一夥自稱是漢中市““六一零””、漢臺區委、派出所民警的八、九個人將年近70歲的老人雷開春劫持到中山街派出所非法問訊。同時漢中市“六一零”和南鄭縣公安局、聖水寺派出所十余人非法闖入雷開春家,搶走《轉法輪》書三本,各地講法十八本,八個優盤,以及明慧周刊等法輪功資料、光盤和學法筆記若幹,以及工作中的工程資料等。經照像、筆錄簽字後晩上十一點才讓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上午10點左右,南鄭縣法輪功學員鄭翠萍,在家中被一夥人強行戴上手銬,劫持,並搶走桌上的真相資料。他們這種惡行讓鄭翠萍在場的兒媳、鄰居非常震怒。其中一人是南鄭縣南區派出所的。鄭翠萍是南鄭縣蘇家山七組村民,這場長達十六年的迫害使她身受其害,因不法人員多次上門騷擾使她有家不能回,兒女上學無人照顧,長期流離失所。
◎寶雞市陳倉區法輪功學員蔡金榮,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來到漢中,住在漢中市漢臺區法輪功學員肖艷萍家。二月二十六日上午10點左右,漢中市國保科,漢臺區南鄭縣國保科,76號信箱公安科協同寶雞市國保科,共七、八個人突然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肖艷萍家中,非法抄家後,將肖艷萍和蔡金榮兩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南鄭縣公安局。
肖艷萍女士原是南鄭區大河坎七十六號信箱的一名職工,因修煉法輪功,曾先後被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八年、被開除公職。肖艷萍先後遭受十二年冤獄,這場迫害使她家破人亡,父親、丈夫、母親先後離世。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漢中市南鄭法輪功學員李玉華被胡家營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十一小時後回家。期間被南鄭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姓張和姓瞿的警察非法問訊,並開拘留證,企圖非法拘留十五日構陷李玉華。體檢後,因各項指標不合格,南鄭縣看守所拒收。晚上9點鐘,李玉華被南鄭公安局警車送到大河坎華燕儀表廠門衛值班室。
這是胡家營派出所第二次綁架李玉華,李玉華是陜西漢航集團華燕儀表廠的退休職工。二零零九年六月李玉華和馬芝杏因發真相資料被胡家營派出所被綁架到南鄭縣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所外執行)。丈夫迫於當地“六一零”壓力,不堪忍受邪黨的仇恨宣傳和不斷騷擾,身心備受折磨,與二零一六年不得不與李玉華離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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