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姜國峰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刑事審判庭庭長
二零二一年十月山東省媒體報道,原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姜國峰被查。
姜國峰,一九八三年一月出生,山東膠州人。主要履歷:二零一六至二零二一年,任青島市市南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期間,姜國峰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司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姜國峰在二零一六至二零二一年任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在即墨普東看守所內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紀敏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山東省青島市市南法院在位於即墨普東的青島市第二看守所秘密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李秀君四年半、王瑾四年、張紅茹三年半。當天王瑾的辯護律師因為快過年了進去會見王瑾,才知道市南法院已經秘密誣判三人。
◎趙瑞芳女士,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一身疾病不翼而飛,樂觀開朗、與世無爭、修心向善,盡管七十六歲高齡,依然紅光滿面、身體健壯。二零一八年一月不幸被綁架,同年九月十八日,青島市南區法院下達書面判決,對趙瑞芳非法判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二千元。緩刑從判決確定之日開始計算,利用緩刑,他們就可以對趙瑞芳任意的騷擾和非法傳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鄢景秋在家中被市南區八大湖派出所警察闖入綁架,當時鄢景秋聽到有人敲門,她聽出是一個她熟悉的法輪功學員的聲音,當她開門時,在法輪功學員身後接著跟進來了八大湖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了鄢景秋,同時非法抄家,把家中所有的大法書籍、大法資料、電腦、打印機等搶走。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鄢景秋被綁架到第三看守所(普東看守所)非法拘留。後被青島市市南區法院非法批準逮捕一,非法起訴至市南區法院。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二十四日,青島市市南法院兩次對鄢景秋非法開庭。非法開庭主審法官是王麗卿。非法庭審之後,就一直違反程序拖延,一直到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家屬才得到通知,青島市市南法院王麗卿已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非法判決鄢景秋四年,鄢景秋及家屬向青島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青島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了原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30/山東四個市縣級法院及市中級法院官員遭惡報-502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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