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一、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孫永一遭惡報被判刑十年

惡人姓名: 孫永一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院長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道)近日得知,山東省四名公檢法系統官員遭惡報被判刑或被查或被開除公職,他們是: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孫永一被判刑十年;原東營市公安局東營分局黃河路派出所所長劉海忠被查;原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楊寨鎮派出所所長宋鵬旭被開除公職;原泗水縣公安局副局長孔飛超被查。
近幾年,自中共開始所謂的“整頓”以來,官場“倒查三十年”,部分中共政法委、公檢法司系統官員、各級政府部門官員被查或被開除公職。細查這些被以貪腐罪處理的官員,絕大部份都曾替中共邪黨賣命當黑手,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造業無邊。天道好還,因果報應,絲毫不爽。人間的報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山東省媒體報道,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孫永一被判刑十年。

孫永一,一九六七年八月出生,山東武城人。主要履歷: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二零年,任濟南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期間,孫永一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孫永一在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二零年任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濟南市法輪功學員馮國雲,因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撥打真相電話時,傳至北京公交線路報站系統,在公交車上得到播放,被公安部認定為“敏感時期重大案件”。山東省公安廳下文成立專案組,於七月二十九日中午,調動濟南市多名警察趁法輪功學員馮國雲、劉成善兩位老人回家途中綁架他們。濟南市天橋區法院,二零一五年十月,對馮國雲(時年七十歲)非法判刑四年,劉成善(時年七十五歲)非法判刑三年半,馮國雲和劉成善均上訴至濟南市中級法院,至二零一六年二月已遭非法關押一年半。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山東省媒體報道,原山東省泗水縣公安局副局長孔飛超遭惡報被查。

孔飛超,一九七三年三月生,山東泗水人。主要履歷:一九九九年三月,任泗水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任泗水縣公安局副局長;二零一七年八月,任泗水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任濟寧市公安局兗州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四級高級警長。期間,孔飛超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孔飛超在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任山東省泗水縣公安局副局長、副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曲阜防山鄉大法弟子孟麗芝、顏景雲、張喜和胡姓老年大法弟子四人去鄰近的泗水縣營裏村發真相資料講真相時,被村裏不明真相的個別人向泗水縣聖水峪鄉派出所舉報,被派出所綁架,下午被泗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被泗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關押在泗水縣看守所,四人開始絕食反迫害,卻遭殘酷折磨,第二十二天,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被綁架至濟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曲阜市法輪功學員趙根法、喬華榮、劉洪蘭、黃春玲遭到綁架和抄家。法輪功學員黃春玲被非法關押在泗水縣拘留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16/參與陷害法輪功學員-山東省四名司法官員遭惡報-501535.html


>> 惡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