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羅應光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二一年五月雲南省媒體報道,原雲南省玉溪市委書記羅應光被逮捕。
羅應光,拉祜族,一九六六年十二月生,雲南鎮沅人。主要履歷:曾任楚雄州委副書記,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任昭通市市長,雲南省建設廳黨組副書記、廳長,雲南省住建廳黨組副書記、廳長、黨組書記等職;二零一四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任玉溪市委書記,二零二零年六月任雲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期間,羅應光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羅應光在二零一四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任雲南省玉溪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通海縣大法弟子呂玉萍,女,52歲,帶孫女到小賣部用真相幣買食品時,被惡意舉報,半個鐘頭後,通海縣“六一零”、國保、河西派出所、鎮、村幹部30多人到她家,把她家翻個底朝天,搜走了mp3、手機和多本大法書籍,然後,呂玉萍就被送到玉溪市看守所,至今不給家人看望。
◎雲南玉溪市峨山縣法院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對法輪功學員李瓊珍及另一不認罪、不解聘律師的法輪功學員鄧翠蘋進行報復性判決:非法判李瓊珍四年、鄧翠蘋六年。李瓊珍及家屬不服判決上訴,三月一十六日案件已經上訴到玉溪市中級法院,律師已經對峨山法院、檢察院提起控告。
◎雲南玉溪市法輪功學員張亢女士和母親任惠萍,被非法關押大半年,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被玉溪市江川縣法院非法視頻開庭,六月二十日均被非法判決四年。直到七月二十九日,張亢的辯護律師才接到法院的非法判決通知。
◎李海艷,時年六十二歲,雲南省通海縣人,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在通海縣城東苑小區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通海縣公安局綁架,之後被玉溪市紅塔區看守所非法關押、被通海縣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一年後,送往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非法關押。關押期間她遭到銬重鐐、背銬、不讓睡覺、強行抽血、打罵和欺淩,被迫害得全身浮腫,不能正常行走,出庭時都坐在輪椅上。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出獄當天,通海縣“六一零”與監獄勾結,開車到監獄門口企圖再次對她進行迫害,未得逞。李海艷回家後其家人一直遭到縣“六一零”人員的騷擾。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9/參與迫害法輪功-貴州和雲南六名官員遭惡報-501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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