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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雲南省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劉文章遭惡報被判刑九年、罰金三十萬元

惡人姓名: 劉文章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局長

二零二零年八月雲南省媒體報道,原雲南省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劉文章遭惡報被判刑九年、罰金三十萬元。

劉文章,一九六二年八月八日出生,雲南省麻栗坡縣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四年,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長;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九年,任大理州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期間,劉文章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劉文章任雲南省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巍山縣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蘇會芝、程玉梅、左四光、胡開蘭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十點多鐘被闖入家中的巍山縣“六一零”、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當地派出所非法傳訊。其中左四光,胡開蘭當天回家,蘇會芝、程玉梅被劫持到大理州看守所非法關押,之後被非法判刑,蘇會芝被非法判刑四年,程玉梅刑期不詳。

◎石建偉與妻子肖竹都曾是賓川縣一中的教師,石建偉是英語教師,肖竹是體育教師。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中,夫婦二人被強迫調離原單位工作。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賓川縣國保大隊警察闖到石建偉家,進屋後不由分說將石建偉和他的女兒石佳按倒在地毆打。之後將石建偉、肖竹夫婦和女兒石佳綁架到賓川縣公安局,搶走私人物品包括家門鑰匙、車鑰匙。石建偉、肖竹夫婦分別被非法關押在賓川縣看守所和大理州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八月律師收到了大理州祥雲法院對石建偉、肖竹夫妻二人的非法判決書,石建偉被非法判刑六年半,肖竹五年。夫妻二人不服判決,上訴至大理州中級法院,但是大理州中院依然維持了原判,之後石建偉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肖竹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五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朱會芬是大理州賓川縣小坪村村民,懷著將大法的美好弘揚給更多世人的美好心願,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她與賓川縣太和農場柳家灣十五隊的法輪功學員劉國花,在喬甸鎮向有緣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碟,卻被喬甸鎮政法委書記葉勇舉報,綁架。當天,朱會芬和劉國花倆人的家也被非法抄家。之後,朱會芬和朱劉國花被非法關押在賓川縣看守所。朱會芬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從看守所回家,而劉國花則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六日,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王玉林的家屬接到賓川縣看守所的通知,說要將王玉林送往監獄,叫他們來看守所和王玉林見一面。下午兩點鐘,家屬在看守所的接待室見到被非法關押近一年的王玉林,發現他的門牙已經掉了兩顆,終日見不到陽光,身體非常虛弱。年前,家屬見到王玉林時,王玉林說警察威脅他,如果不放棄修煉,將被判刑七至十年,妻子也要被勞教。二月十七日王玉林被送到大理州監獄。二月二十四日王玉林給妻子打來電話說,他在大理州天景山五監區集訓隊。二月二十七日,賓川縣看守所警察給家屬打來電話說,大理州監獄沒有關押法輪功學員,王玉林又被轉回賓川縣看守所。

◎朱會林與王順仙夫婦均是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新年前夕,大理市公安局下轄的賓川縣公安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非法組織)對法輪功學員挨家挨戶騷擾,到朱會林、王順仙夫婦開的百貨店時,看到店裏掛著法輪功的物品,就強行進入非法抄店,並綁架了夫妻二人,朱會林被非法關押在賓川看守所,王順仙被非法關押在下關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月,王順仙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非法罰款八千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2/河北、雲南、四川、湖北四名官員遭惡報被查-500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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