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孫海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檢察
孫海,一九六二年一月生,二零零一年四月任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局局長、副處級檢察員;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任內蒙古滿洲裏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二零二一年四月任滿洲裏市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二零二一年六月,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呼倫貝爾市檢察院下屬包括14個旗市(區)檢察院和4個旗市派出檢察院。下面是孫海在任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2008.12--2012.12)法輪功學員被檢察院構陷、非法判刑部分案例: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呼倫貝爾市法輪功學員楊萬明被綁架,同年八月,在沒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呼倫貝爾中級法院、呼倫貝爾檢察院一審判刑十年,罰款五萬元,呼倫貝爾中級法院、呼倫貝爾檢察院頑固執行邪黨政策,不允許請律師,不允許辯護、秘密開庭不公開審理,使楊萬明家屬頂著壓力、費盡周折上訴,二審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呼倫貝爾檢察院仍維持原判,家屬繼續上訴內蒙古高院,後被非法判刑七年,劫持保安沼監獄迫害。
◎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呼倫貝爾滿洲裏市法輪功學員張宇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一零年九月初,張宇被冤判七年,劫持保安沼監獄。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呼倫貝爾大楊樹鎮法輪功學員王桂蘭、廖文波、樊鳳英等人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王桂蘭、廖文波、樊鳳英等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呼倫貝爾市紮蘭屯法輪功學員於振傑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呼和浩特女子監獄,被迫害奄奄一息時才被送回家,含冤離世。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呼倫貝爾大楊樹法輪功學員劉佩玉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入獄。
◎二零一零年三月,呼倫貝爾市鄂倫春旗法院連續三次非法開庭,共枉法誣判十八位法輪功學員:皮長富及妻子、皮麗麗、樊鳳英、樊鳳珍、王桂蘭、王雪梅、金胡木、孫麗鳳,甄海燕、高玉昌、廖文波等,分別判為一至七年徒刑。楊榮芝被冤判八年。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呼倫貝爾大楊樹法輪功學員李鳳飛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被冤判三年劫持入獄。李鳳飛的長子李奇峰,由於父親的被迫害,打擊很大,無人照顧,含冤離世。
◎二零一零年六月,呼倫貝爾市海拉爾老年法輪功學員金懷星,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入獄,在保安沼監獄被迫害成小腦萎縮、神志不清。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湖北省法輪功學員宋志宇、內蒙古呼倫貝爾法輪功學員王亞恒被內蒙古海拉爾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一一年五月呼倫貝爾市海拉爾法院一審非法判宋志宇、王亞恒三年半,家人再次上訴,可是仍然維持原判,二位學員被劫持保安沼監獄。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法輪功學員曹玉芝被呼倫貝爾額爾古納市拉布大林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拉布大林看守所構陷九個多月後,法輪功學員於淑華被冤判七年,曹玉芝被枉判三年。
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從古至今,迫害正信的都沒有好下場。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強權暴政也從來沒有一個成功過,所有殘害修煉的政權,最終都在走向滅亡中解體。人在做,天在看,作為一個人,在世間做了任何事,都是給自己做的:做善事,得福報;做惡事,得惡報。無論是上指下派,還是為了完成任務,或是為了工作錢財,可是對法輪功做惡,惡報不僅害自己,還殃及家人、子孫和祖輩。希望仍在參與迫害的公檢法、政法委人員,果斷做出光明的選擇,立即停止迫害,相信法輪大法好,利用自己的條件善待法輪功學員,才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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