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白路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所長
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副所長白路,二零一九年七月因其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查,後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處罰金二十萬零八千元。
主要履歷:白路,男,一九八三年十一月生,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五月任圖強林業公安局治安大隊警察;二零一四年五月任加格達奇公安局光明派出所警察、副所長;二零一九年七月被查,經加格達奇法院一審判決,白路犯受賄罪,判有期徒刑四年,處罰金二十萬;犯徇私枉法罪,判有期徒刑五年;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有期徒刑六個月,處罰金三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處罰金二十萬零八千元。
白路在任職期間實施中共的迫害政策,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以下是當地部分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二零一五年十月,法輪功學員孫亞傑已經臥病在床,光明派出所片警還去孫亞傑家,騷擾逼問。孫亞傑乳腺癌晚期,片警還是去孫亞傑家騷擾,還硬給孫亞傑照相。之後,孫亞傑的病情越來越嚴重,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含冤離世。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光明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李桂蘭家,非法抄家,搶走五本大法書。警察把李桂蘭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一直到中午,之後將李桂蘭綁架到看守所,李桂蘭被勒索罰款五千元。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早上,七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桂芝被光明派出所警察綁架。同時被綁架還有法輪功學員李桂蘭、王雲峰。兩輛警車把三名法輪功學員拉到了加格達奇區公安局,張桂芝、李桂蘭、王雲峰被分開隔離非法審訊,一天不給吃飯。晚上張桂芝被非法抄家。
幾個警察到李桂蘭家抄家。同時他們劫持王雲峰到家非法抄家,還到王雲峰母親家非法抄家。王雲峰被綁架到加格達奇看守所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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