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王建華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常委、副縣長
王建華在大興安嶺呼瑪縣和塔河縣任職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跟隨中共,實施迫害政策,二零二四年七月被查,同年十二月被雙開,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主要履歷:王建華,男,一九七一年八月生,二零零一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任呼瑪縣三卡鄉副鄉長;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呼瑪縣興華鄉黨委副書記、鄉長;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任呼瑪縣副書記、鎮長;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呼瑪縣呼瑪鎮書記;二零一六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呼瑪縣常委、統戰部部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塔河縣常委、副縣長。
下面是王建華任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部分案例:
1、王建華在呼瑪縣任職期間(2001.4--2021.8),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部分案例
◎二零二零年,在邪黨的清零迫害中,呼瑪縣韓家園公安局、派出所、社區、政法委等部門一次次的電話騷擾,一次次的約談騷擾,給在外地的法輪功學員打電話,要求回來簽字,法輪功學員不簽,就反反復復的找家人逼迫簽字,攪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庭不安寧。被騷擾的有沈玉芹、雷慶霞、桑美榮、楊成萍、趙培金、邵麗華、夏秀梅、王秀波等學員及家人。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呼瑪縣法輪功學員王秀波被綁架關押,後被冤判一年兩個月。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呼瑪縣韓家園警察非法到夏秀梅家騷擾迫害,接著三個警察又去了趙培金家,開著記錄儀,全程錄像。
2、王建華在塔河縣任職期間(2021.12--2024.12),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部分案例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塔河法輪功學員張秀春被綁架,被塔河縣公檢法構陷、冤判一緩三。此前和此後,張秀春一家人被公安局、國保、派出所、社區、政法委等人不斷騷擾、跟蹤、監視、逼迫、恐嚇威脅等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塔河縣公安局二次到法輪功學員蔡國軍大姐家騷擾,十一月十七日,又逼迫蔡國軍去公安局,蔡國軍被國保隊長周圍、馬超等五個警察審訊,怎麼上的明慧網,逼迫寫保證書,再學就不讓上班等。單位書記也要挾,再學就不能上班。
◎二零二四年三月兩會期間,塔河縣國保大隊周圍、馬超及社區人員大面積的到法輪功學員家騷擾迫害,恐嚇不讓發真相,不讓去北京等等。
◎二零二四年七月,塔河國保大隊兩次到八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老馬太太家騷擾、恐嚇、威脅迫害。
◎二零二四年九月末,塔河縣社區人員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家騷擾迫害,他們有的送中共邪黨的宣傳小冊子,有的讓拿著不讓信仰的宣傳單拍照,有的就直接拍照。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塔河縣法輪功學員高淑英講真相被惡告,被三個建設派出所警察強行拖拽塞進警車,綁架到塔河縣公安局,被非法審訊,勒索一萬元保證金才被放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9/8/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五個縣長、書記、區長遭惡報-4988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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