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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石河子市市長盛焉江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盛焉江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市長

二零二三年六月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媒體報道,原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石河子市市長盛焉江被查。

盛焉江,一九六四年三月出生,浙江德清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石河子市市長;二零一六年十月,任第六師黨委書記、政委、五家渠市委書記,昌吉州黨委常委;二零一七年,任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二零一八年,任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期間,盛焉江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盛焉江在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石河子市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六日明慧網報道,新疆石河子市法輪功學員呂衛紅二零一三年被新疆石河子市國保警察綁架,據悉日前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石河子市法輪功學員王曉鶯送完孩子上學,回家途中,被四個不明身份的便衣綁架,當時圍觀的群眾很多,有些民眾想上前制止這種非法行為,結果有一個惡警拿著橡膠棍指著上前的人,威脅不讓靠近,王曉鶯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惡警綁架好人啦!”結果,被四個惡警又踢又打,強行綁架到面包車裏。王曉鶯被非法關押在石河子市第一看守所。

◎新疆石河子法輪功學員吳生民,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上班等車處,被石河子國保綁架,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左右,被石河子法院非法庭審,在零下17度的低溫下,穿著拖鞋、襯衣被帶上法庭,邪黨法官說判三至七年。吳生民上訴。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石河子中級法院冤判吳生民六年,上訴後,沒有重新開庭,仍維持原判,

◎新疆石河子農八師150團法輪功學員王愛民,49歲,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因掛真相條幅被綁架,九月十八日被石河子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八日被非法批捕,一直在石河子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在家人都不知情的情況下,石河子市農八師中級法院提前一小時通知家人,第二次非法開庭,審判長張君嫌法輪功學員打真相電話給他,不分善惡,反而對王愛民進行了重判,非法判王愛民七年。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明慧網報道,新疆石河子“六一零”和國保還有社區警務處對多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據悉騷擾、綁架是“六一零”布置的,說簽收的控告狀都退回到了本地,都在 “六一零”手裏,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陳仕海和宮潤忠,惡人說要對訴江的這些同修辦洗腦班。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明慧網報道,新疆石河子法輪功學員宮潤忠在家穿著短褲被綁架,大概是因為訴江,母親鞠在平去要兒子,第二天也被綁架,鞠在平被非法關押在第一看守所,被刑事拘留半個多月。宮潤忠被非法關押在143團洗腦班。

據悉,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三日,新疆石河子市“六一零”夥同國保支隊的惡警在石河子市143團大辦洗腦,已經非法抓了十幾個法輪功學員,分布在143團各個賓館分別包夾洗腦,九月二十三日中秋前放回,要求這些法輪功學員24小時開著手機,隨叫隨到,十月一日過後繼續回賓館洗腦。還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進了看守所,他們是:法輪功學員鞠在萍、唐仁衛、陳四海。惡警揚言要對這三位法輪功學員判刑。

◎二零一五年七月,新疆石河子122團法輪功學員鄭輝和陳忠等4人因發放真相資料被綁架,還被抄家,在這之前被跟蹤了很長時間,在家中被抄走了電腦打印機等,一直在石河子第一看守所被關押構陷,不讓家人見面。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至四月十三日,新疆石河子市法輪功學員顧倩、王曉鶯、鞠再萍、陳四海、高燕及石河子122團法輪功學員鄭輝、陳忠、牛月雲三人遭石河子法院及下屬法院非法庭審。新疆石河子下野地墾區法院非法宣判,陳忠被非法判刑六年半,鄭輝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牛月雲被非法判刑四年,三人均已向新疆石河子中級法院提起上訴。,新疆石河子陳四海被非法判刑五年半。鞠在平非法判刑三年半,罰款兩萬。高燕非法判刑三年半,罰款兩萬。石河子市法輪功學員欒喬被石河子市法院行政庭庭長李佳文非法判刑三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9/1/新疆三名市政府及檢察院官員遭惡報-498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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