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鄭建新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市長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湖南省消息,原湖南省長沙市市長鄭建新被查。
鄭建新,貴州黃平人,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三年十月,任湖南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二零一七年六月,任衡陽市委副書記,衡陽市代市長;二零一七年七月,任衡陽市委副書記,衡陽市市長;二零一八年一月,任衡陽市委書記,衡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二零二零年二月,任長沙市委副書記,長沙市代市長;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任長沙市委副書記,長沙市市長;因對“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存在失職失責,被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長沙市市長,後來,改任湖南省央企合作對接暨重大招商引資駐京工作專班主任。期間,鄭建新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鄭建新在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任湖南省長沙市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彭亮,寧鄉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上午,寧鄉市白馬橋派出所警察、國保大隊等多人撬鎖進入彭亮家,綁架了彭亮及在彭亮家學法的法輪功學員賀清玲,同時還綁架了彭亮未修煉法輪功的兒子,並非法抄家。晚上,彭亮兒子被釋放回家,但被威脅不準向外面透露任何信息。彭亮和賀清玲被分別非法拘留十天和五天。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淩晨兩、三點左右,長沙市公安局在不同區內統一行動,綁架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現已核實被迫害的有法輪功學員章福榮、粟東輝,聽說同時遭綁架的有很多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晚,曹志方、楊芳、喻輝、文靜等七位法輪功學員在法輪功學員李志剛家學法輪功書籍《轉法輪》。十點半學完法,七人準備各自回家。一開門,二十多個身份不明的人蜂擁入室,來勢洶洶,除一人著警服外,其余都著便衣,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將七人戴上手銬,帶到各自家裏非法抄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曹志方、楊芳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個月。
◎長沙市法輪功學員張靈革女士,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遭長沙地區瀏陽市法院非法秘密審判,張靈革再次被誣判四年。
◎法輪功學員徐麗華,六十多歲,一級警督,家住位於瀏陽市的湖南警察學院內。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六點左右,長沙市嶽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西湖派出所等一夥人,撬壞徐麗華家的門鎖,沖進家中,非法抄家,並將徐麗華挾持走。徐麗華被非法關押在長沙市第四看守所(女子看守所)。家屬為其聘請了律師,看守所卻不允許律師會見當事人。
徐麗華的女兒出於孝順,走訪相關部門咨詢,並給辦案人員送了一封勸善信,就被非法抄家。執法部門四個人從六樓把她強行擡下來,並被無故抽血,非法拘留七天。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徐麗華被非法開庭。當日,法官卻多次打斷徐麗華的陳述,並任由公訴人將莫須有的罪名強加給徐麗華。庭審不到一個小時,法官就草草當庭宣判徐麗華三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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