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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黑龍江省拜泉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胡銀波遭惡報被起訴

惡人姓名: 胡銀波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黑龍江省消息,原黑龍江省拜泉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胡銀波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胡銀波,一九五八年八月出生,黑龍江省克山縣人。主要簡歷: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任黑龍江省拜泉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黑龍江省龍江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黑龍江省紀委駐省高級法院紀檢組組長;二零一八年八月退休。期間,胡銀波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胡銀波任黑龍江省拜泉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高華,時年三十一歲,拜泉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三去北京信訪局上訪,正月初八被公安機關劫回當地,被非法關押在拜泉縣第一看守所,與刑事犯關押在一起。一個月後,看守所發現高華出現生命危險的跡象,在讓高華的家屬上交五千元保證金的情況下,把高華釋放回家。高華回家沒幾天,經哈爾濱市省醫院醫治無效,離開人世。

◎李顯軍,時年三十五歲,拜泉縣時中鄉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進京上訪,被綁架後送到齊齊哈爾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被拜泉縣公安局政保科勒索三千五百元錢。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被拜泉縣時中派出所所長勒索一千三百元。

◎焦振省,拜泉縣人事局幹部、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十月中旬,因焦振省的妻子進京證實大法,拜泉縣公安局警察再次到焦振省家非法抄家,並以焦振省支持自己妻子進京上訪的罪名將其非法抓走關進拘留所。焦振省被非法關押到第十一天時,心臟出現心絞痛癥狀,拘留所和公安局怕承擔責任,慌忙通知家人將焦振省送進醫院。公安局政委不顧焦振省家人的強烈抗議,以辦“保外就醫”手續為由,向家人勒索了二千元錢,又交了二千元押金,才讓焦振省回家。由於在拘留所內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焦振省回家一個月後突發腦出血,經醫院搶救脫離危險。回家後繼續受到警察的騷擾,因其精神和肉體承受不住這巨大的壓力,導致第二次腦出血,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含冤而逝。

◎杜金影,時年二十三歲,拜泉縣富強鄉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在八百坰小學貼真相小條幅時被非法抓捕,被銀浪派出所警察送到大慶市讓胡路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杜金宇,時年二十四歲,拜泉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同姐姐杜金華在拜泉縣愛農鄉證實大法時被抓,被拜泉縣公安局警察送到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在此期間多次被打。

◎李秀凡,時年二十歲,拜泉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同杜金宇在拜泉縣愛農鄉證實大法時被非法抓捕,被拜泉縣公安局非法關押一天。

◎張立群、李晶、楊某某,拜泉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下旬,在農村發放真相資料、講真相時被綁架。楊姓法輪功學員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半個月後回家。張立群、李晶則被直接關進拜泉看守所,之後二人被拜泉縣“610”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道,拜泉縣警察在非法追捕一名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竟然連開三槍,該法輪功學員最終因包圍而被非法抓捕,後又慘遭毒打,受盡折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24/陜西、黑龍江、雲南三名政法委書記被查、被起訴-498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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