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楊皕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主席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雲南省媒體報道,雲南省昆明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楊皕遭惡報被查。
楊皕,女,一九六八年一月出生,白族,雲南大理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七年,任昆明市五華區委副書記、區長,後任五華區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一月,昆明市政府副市長;二零一六年二月,昆明市委常委、副市長;二零一六年五月,昆明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二零二二年一月,任雲南省昆明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期間,楊皕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楊皕任昆明市五華區委書記、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法輪功學員石雲,昆明市第二職業中學教師,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被昆明市小南派出所及五華區610不法人員強行綁架,非法關押在昆明市五華區看守所。石雲從被非法關押開始,一直絕食抵制迫害,絕食了70多天,遭到灌食和毒打等嚴重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法輪功學員孫顯馨與同事、朋友等多人到本市白沙河水庫生態公園爬山,又被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以“堅持煉法輪功”、“散發法輪功宣傳資料”為名綁架到五華區看守所,之後又非法刑事拘留和勞動教養兩年。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郭玲,女,五十二歲,患有先天性小兒麻痹,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早上離開母親家後失蹤。經過家人進一步尋找,才知郭玲被劫持在昆明市五華看守所非法關押。這已是郭伶多年來第三次被非法關押。據悉,郭玲由於使用了寫有幾個字的紙幣,遭綁架關押。在失蹤的一個禮拜裏,家人報了120及110都無音訊,最後報派出所才知道郭玲被昆明市五華區大觀派出所非法綁架。
◎法輪功學員李培高,男,73歲,雲南建工安裝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晚,被昆明五華區政保、大觀派出所非法抄家,沒收了所有大法書籍、電腦等上萬元的東西,被非法關押在昆明五華看守所,家屬多次探望,但無一次能見面。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李君萍、耿淑艷以及一位姓楊的學員被警察綁架到昆明市五華區永昌派出所,當晚李君萍和姓楊的學員回到家中,耿淑艷於當晚被送到昆明市西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耿淑艷的父母去西山區國保大隊要人,警察給了兩位老人一份拘留通知書。
◎法輪功學員孫永芬,當時74歲(一九三六年十月生),女 ,昆明市五華區黑林鋪鎮春趁城建築材料制品廠退休職工。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抓捕並關押在昆明市五華區看守所,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被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二零零九年刑滿回家後仍被監視居住,同時被單位無故扣發養老退休金。
◎法輪功學員吳桂英,58歲(1941年出生),女,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五華分局非法抓捕,並被非法拘留,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昆明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昆勞管字(二零零七)第1056號勞教決定書非法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六日半夜一點多,昆明市五華區蓮華派出所到旅店借以查處身份證之名綁架到昆明旅遊的郴州法輪功學員羅娟,野蠻搜身、采血、照像、限制上廁所、睡覺等,當天下午強行上銬送昆明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九月,昆明法輪功學員羅雲(女,39歲,二零零七年得法新學員)發真相小冊子時,遭昆明五華區大觀派出所和國保大隊綁架,被非法關押於昆明大板橋女子勞教所三大隊迫害。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早上8:30左右,昆明市東川區法輪功學員安順蓮(60歲左右)和丈夫楊能文(60多歲)吃完早點準備到外面散步,剛下到樓梯口院壩時,就被五華國保大隊警察馬斌、高新開發區公安分局楊永興(曾經三次參與綁架和抄安順蓮的家)等17名警察堵在院壩內。惡警們強行將夫婦倆劫持回家,並非法抄家,野蠻的翻箱倒櫃,連床都翻過來看,最後抄到了幾本大法書和三本真相小冊子和一本《九評》,隨後將夫妻倆綁架到馬村派出所,做完筆錄後楊能文被放回,安順蓮被非法送五華看守所關押。
安順蓮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被五華公安局九個警察到家中抄家後綁架到昆明五華區看守所,之後非法勞教兩年,受到非人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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