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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主席劉慧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劉慧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主席

二零二五年七月寧夏回族自治區媒體報道,原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主席劉慧被查。

劉慧,回族,女,一九五九年十二月生,天津人。主要履歷:一九九八年,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南地委副書記,吳忠市工委、吳忠市委副書記;二零零一年,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二零零三年,當選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二零零七年,任寧夏回族自治區常委,二零一三年,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主席;二零一六年七月,任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二零二二年八月,任全國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駐會副主任。期間,劉慧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劉慧在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主席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法輪功學員丁乾、尤海軍分別被誣判三年、三年半。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寧夏中衛市法院在中寧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丁乾、尤海軍二審開庭後,維持了一審的誣判,在八月二十五日將兩人關押到了寧夏銀川監獄的入監監獄。

◎銀川市法輪功學員羅新平和莫惠萍,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六日,在吳忠市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關押。非法關押期間,利通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趙斌、國保大隊隊長馬明朗執意捏造罪名實施迫害。兩人被非法批捕後,羅新平因嚴重心臟病和高血壓,被勒索兩千元錢取保候審。後來莫惠萍被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了銀川女子監獄。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吳忠市利通區法院對羅新平非法開庭。羅新平接到法院通知後到庭。當庭法官只是詢問了一些常識性的問題便草草結束,當庭沒有宣判結果。七月初,吳忠市利通區法院馬曉波將羅新平帶至法庭,誣判羅新平四年。

◎二零一四年五月六日,寧夏大武口法輪功學員陳宗寶、李蘭鳳夫婦、馬延生、張銀霞夫婦四人到江蘇省連雲港市走親戚,遭連雲港市“六一零”人員夥同新浦區“六一零”、國保大隊的警察綁架,親戚家被非法抄家。隨後陳寶忠、張銀霞辦了“取保候審”。李蘭鳳、馬延生被劫持到連雲港市看守所。

李蘭鳳、馬延生被非法關押在連雲港市看守所期間,寧夏公安廳駱健遠赴連雲港將兩人劫持到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看守所,並非法扣押了李蘭鳳的寶馬越野車和三十萬元左右的現金及銀行卡等物品。不久,李蘭鳳、馬延生“取保候審”回家。駱健又操控大武口區國保大隊李黎等對兩人實施監控、多次到家中騷擾,企圖通過監視居住 “釣人”,抓捕其他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寧夏法輪功學員單季寧在大武口區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大武口國保人員調閱監控錄像後跟蹤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王德生、王俊蕊,王德生租住房內的大量現金、設備、耗材被劫掠,後又非法扣押了一輛轎車。王德生被綁架後,秘密羈押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一個派出所裏,綁坐在“老虎凳”上六天,六天後又被國保人員劫持著,石嘴山市警犬訓練基地,再次綁到“老虎凳”上“熬鷹”十天。期間多人晝夜輪流值班,逼迫不讓合眼、限制吃喝、不讓上廁所。單季寧被關押期間,因不配合做口供曾被毒打,備受折磨。後來兩人被非法批捕。後王德生夫婦被誣判、勒索罰款共六萬元。

◎法輪功學員張學彥,女,時年三十九歲,回族,原系寧夏吳忠市第一中學教師。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吳忠市國保警察李軍、馬明朗夥同朝陽區派出所警察馬少新、靈武市國保警察同時綁架了當地的法輪功學員高建平、衛寧菊、張學彥等人,國保人員非法搜查了張學彥家和她的轎車,並劫掠了電腦、現金等私人物品。十三日,又綁架了吳金蘭,四人相繼被關押到了吳忠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年初,國保警察勒索了高建平、衛寧菊、吳金蘭的單位吳忠市儀表廠六萬元,即每人兩萬元的擔保金後,將三人放回。

二零一六年三月前後,吳忠市利通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兩次將構陷高建平、吳金蘭、衛寧菊等人的“證據”提交到檢察院,兩次被檢察院打回。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利通區法院非法對張學彥一審開庭,其後誣判七年。張學彥上訴後,十二月十九日吳忠市中級法院作出維持誣判的決定。

◎吳忠市青銅峽市女教師陳晨給學生講了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被學生家長誣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青銅峽市城關派出所警察綁架,次日被非法抄家,後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九月前後,青銅峽市法院秘密誣判陳晨三年,隨後陳晨被劫持到了寧夏女子監獄。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銀川市法輪功學員蔣紅英、趙素梅、王香玉、趙玉虎四人在寧夏永寧縣給世人贈送年歷時被永寧縣勝利鄉派出所警察綁架。王香玉辦了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寧夏永寧縣法院對四人非法開庭。二零一六年四月初,永寧縣法院的人通知要給四人宣判,四月十三日法院給四人草草宣讀了判決結果:趙玉虎兩年半,罰金三千元;蔣紅英兩年三個月,罰金三千元;王香玉一年九個月,緩刑兩年,罰金兩千元;趙素梅一年半,緩刑兩年,罰金兩千元。宣判後,蔣紅英、趙素梅、王香玉被家人接回。二零一六年九、十月間,趙玉虎被劫持到銀川監獄。

◎範國富,男,寧夏固原市隆德縣保險公司經理。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範國富在隆德縣大街上被綁架。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隆德縣法院對範國富非法開庭,十月十三日,範國富被冤判兩年,並被無理罰款兩千元。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寧夏固原市西吉法輪功學員閆蘭江實名控告江澤民後,被固原市原州區國保大隊楊富春等人綁架關押到了固原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固原市原州區法院對閆蘭江非法開庭,九月十八日被秘密誣判三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14/參與迫害法輪功-四川和寧夏五名政府官員遭惡報-498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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