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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政府副旗長盧國良遭惡報被開除公職

惡人姓名: 盧國良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旗長

原鄂倫春自治旗政府副旗長盧國良,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被查,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被開除公職。

盧國良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主要履歷:歷任阿榮旗那吉鎮副鎮長、阿榮旗城市管理執法局副局長、住建局書記、副局長、那吉鎮黨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任鄂倫春自治旗政府黨組成員、副旗長、政府黨組幹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被查,二零二一年三月被雙開。盧國良任職期間,執行邪黨的迫害政策,使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形勢加重,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盧國良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案例:

◎阿榮旗法輪功學員孟慶鎮、趙玉華、高恩華,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被綁架,後被關押在拘留所,被反復拉到醫院灌食迫害,導致趙玉華大量出血。二零一五年三月,趙玉華被阿榮旗法院非法庭審,構陷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鄂倫春旗大楊樹居委會、官員福田等五、六人對法輪功學員樊鳳英騷擾。鄂倫春國保大隊夥同大楊樹派出所對七旬楊姓法輪功學員非法審訊,因身體不合格不能關押,被取保候審。

◎二零一六年五月,鄂倫春旗法院對敖清榮、劉榮勛、曹繼海、金胡木、呂春霞夫婦(王常順流離失所)、劉玉霞七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劉玉霞、劉榮勛、金胡木被誣判兩年零一個月,曹繼海被冤判四年半。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鄂倫春旗大楊樹法輪功學員王長順、呂春霞被綁架關押一年後,兩人都被冤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雷秀華在自家鞋店,被大楊樹鎮橋東派出所警察、鄂旗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關押在看守所一年之久,被迫害得血壓一直高達200多,但在二零一八年,雷秀華仍被非法判刑兩年。

◎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敖瑞英,二零一八年六月被綁架,被取保候審,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在取保候審期間含冤離世,年僅二十八歲。

◎二零二零年七月以後,鄂倫春旗原610主任王維麗帶領各社區主任,及兩個政法人員到多名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把大楊樹鎮的所有法輪功學員全部排查一遍。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鄂倫春自治旗王維麗和兩個兩男政法委人員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甄海燕家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老太太。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7/內蒙古三市旗級官員被逮捕入獄或被開除公職-497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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