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杜學軍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二一年七月內蒙古自治區媒體報道,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委書記杜學軍被開除公職。
杜學軍,蒙古族,一九六五年五月出生,內蒙古海拉爾人。主要履歷:長期在呼倫貝爾工作,曾任滿洲裏市長,後歷任興安盟委副書記,興安盟盟長,包頭市長等職,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任烏蘭察布市委書記。期間,杜學軍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杜學軍在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任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法輪功學員楊鳳燕與段秀雲本人分別與家屬通電話,告知她們此時正在被送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的路上,並分別減刑一年和一年半。
此前,兩名女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被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興和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與四年;後冤案上訴至內蒙古烏蘭察布市中級法院二審。此結果應該是二審結果。但興和縣法院與烏蘭察布市法院互相推諉,未通知家屬,也沒有正式的相關文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中級法院非法二審三名法輪功學員,這三人分別是:河北省張家口市懷安縣柴溝堡鎮的女法輪功學員李桂英、李素芳和山西省新平鎮女法輪功學員賈丕珍,並被所謂維持原判。
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名法輪功學員因向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惡告,烏蘭察布市興和縣公安中隊和店子鄉派出所的警察協同將她們劫持,在集寧區看守所非法關押。此前在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內蒙古興和縣法院非法開庭,李桂英被非法判刑一年;賈丕珍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李素芳被非法判刑兩年。後興和縣檢察院認為判決有誤,提起抗訴,三名法輪功學員也不服,提出上訴。李桂英被非法關押在集寧看守所,李素芳和賈丕珍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7/內蒙古三市旗級官員被逮捕入獄或被開除公職-497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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