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江任發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局長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九日江西省媒體報道,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副局長江任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江任發,一九六八年二月生,江西都昌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九月,任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九月,任江西省九江市潯陽公安分局政委;二零一零年四月,任江西省廬山管理局黨委委員,廬山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六年九月,任江西省廬山管理局黨委委員,廬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廬山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任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江任發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江任發任九江市公安局潯陽分局政委、九江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田海英被九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韋強夥同九江市公安局潯陽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九江市看守所,她被長時間捆綁在死人床上強制灌食,直到出現生命危險,才被釋放。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田海英被九江市公安局潯陽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劫往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田海英遭嚴重迫害,出現生命危險,勞教所才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將她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柴桑區法輪功學員李萍被綁架後,柴桑區、九江市開發區八裏湖公安分局合謀迫害,將李萍非法起訴,對李萍進行了非法視頻開庭,當時視頻機器出現故障,被迫取消。李萍本人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左右,九江市法輪功學員郭秀榮(女)在上班途中,被九江市八裏湖公安分局、七裏湖派出所及柴桑區城西港張家渡社區等一夥警察綁架。警察從郭秀榮身上搶走了家門鑰匙,在她家中無人的情況下,直接破門非法抄家,抄走了一箱大法書、師父法像、一本臺歷、煉功播放機、小電視(可以放碟子及內存卡等)及一張表了相框的年畫等大量私人物品,連她家門上的福字,對聯都被撕毀。家中被抄的亂七八糟。後來,郭秀榮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三日得知,九江市開發區八裏湖公安分局和柴桑區公安局還在二十四小時跟蹤監視監聽一名外地法輪功學員羅美玲,中國新年期間都沒停止,她一出門就有便衣跟蹤,給她的出行帶來極大不便。
◎九江市法輪功學員周美麗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一日遭不明真相世人舉報,被九江市開發區八裏湖分局綁架到西一路派出所。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永修縣法院非法開庭審理,正義律師辯護。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周美麗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法輪功學員李水清,現年七十五歲,原九江國棉二廠前紡車間退休職工。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李水清遭中共警察綁架。同年八月五日,李水清因身體原因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居家期間,警察等人員一直對她騷擾不斷,恐嚇、威逼她去住醫院,不然就收監關押。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江市濂溪區法院對李水清進行異地非法庭審,地點在九江市永修縣法院。據悉,李水清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個月,被勒索罰金兩萬元。家人提出上訴。
◎九江市法輪功學員徐春梅,二零二一年對三個部門投放了真相資料和勸善信,被當作所謂的“罪證”。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徐春梅被九江市永修縣法院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吳書舫,九江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上午十點,九江市濂溪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十裏派出所警察由居委會領頭叫門,對吳書舫非法抄家。上午十一點半吳書舫回到家的時候,被綁架至十裏派出所進行非法訊問,並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
◎李萍,九江市柴桑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得知,李萍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被九江市開發區八裏湖公安分局和柴桑區警察合夥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長達三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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