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吳玉波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縣長
吳玉波,男,一九五四年九月生,其主要履歷: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三年四月任漠河縣副書記、縣長、西林吉林業局局長;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大興安嶺林業管理局副局長;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任大興安嶺地區人大工委副主任;二零一四年九月退休。二零一九年八月,吳玉波在退休五年後被查,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吳玉波在任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嚴重,吳玉波作為林業局副局長、縣長、副書記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以下是吳玉波在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案例:
◎法輪功學員孔慶艷,家住西林吉林業局,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下午,漠河縣法輪功學員郝寶英、劉淑霞被漠河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一年五月二日被釋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漠河縣法輪功學員張淑菊進京上訪,被劫持到漠河縣看守所關押,之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法漠河縣法輪功學員張秀蘭被警察綁架,在阿木爾看守所被關押一宿。第二天,漠河縣公安局把張秀蘭綁架到漠河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七天。二零零一年十月警察非法闖入張秀蘭家中搜查搶劫,之後,張秀蘭又被非法關押在漠河縣看守所十五天。二零零六年十月,有法輪功學員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迫害,警察想借此機會向上級邀功,加大迫害法輪功學員,就以張秀蘭煉法輪功、這次事件與她有關為借口,漠河縣公安局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把張秀蘭再次綁架,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等個人物品。
◎二零零一年末,漠河縣法輪功學員張洪偉被漠河縣警察綁架,警察在大街上明目張膽的用鐵鍬、大棒子對張洪偉大打出手,然後野蠻的把張洪偉綁架到漠河看守所。後來勒索家人五千元錢才放回。張洪偉回家後,警察們仍騷擾、監視,張洪偉被迫背井離鄉流離失所。
◎二零一四年三月,法輪功學員漆劍霞、孟凡光被漠河縣公安局國保警察劉利劍、杜忠武、包全、王穎和漠河縣公安局警察滿雪瑩綁架到加格達奇看守所,遭刑訊逼供、酷刑折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7/9/轄區內迫害嚴重-黑龍江漠河縣三中共官員遭惡報-496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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