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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廣東省普寧市市委書記黃銳亮遭報被查

惡人姓名: 黃銳亮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二五年六月廣東消息指出,原廣東省普寧市委書記黃銳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黃銳亮,男,漢族,廣東揭陽人,一九六六年十月出生,曾任廣東省普寧市委書記。主要履歷: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廣東省揭陽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普寧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二零二零年一月任普寧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普寧市委書記。期間,黃銳亮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黃銳亮擔任普寧市書記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分事實:

◎二零二一年五月前後,普寧市政法委、教育系統誣陷法輪功,毒害師生,強迫學生簽名反對×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還把當地被綁架、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作為案例來誤導學校老師和學生。

◎普寧市大壩鎮法輪功學員李妙珠女士,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遭普寧市公安局與大壩派出所多名警察強行入室綁架,並非法抄家、搶劫,現被非法關押在普寧看守所。據悉,警方此舉是因為當地出現歡慶江澤民死亡的標語,為追查標語來源,公安遂羅織罪名迫害法輪功學員。當天,十余名警察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便粗暴踹門闖入李妙珠住處,搜走她的大法書籍、手機與電動車等私人物品,隨後將其強行帶走。家屬其後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得知她被轉押至普寧戒毒所“隔離”,並聲稱十二月二十三日後將轉至普寧看守所。

◎普寧市六十二歲的農村法輪功學員方麗梅女士,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中午,在其租住的住處被警察與社區人員聯手入室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普寧看守所,家中孫女將陷入失學困境。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上午,揭陽市揭東區曲溪派出所以核對情況為名,誘騙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吳炎哆與妻子前往派出所,結果吳炎哆被非法拘留十五日,妻子則於當晚才獲釋。警察並追問其電腦與印表機的來源,顯示警方早有預謀。此事件發生前,五月三十日當天,曲溪派出所與揭東區國保聯合展開大規模綁架行動,鎖定法輪功學員吳鳳音、吳靜娟、陸麗芳及吳建,並對其住所進行非法抄家。警察不僅搶走電腦與私人財物,還將未修煉的親屬與兩名未成年孫子一並帶走,造成家庭混亂。當晚,警察抄家至深夜十二點。吳靜娟返家後發現原本準備買房用的二十多萬元現金不翼而飛,只見放在現金上的一袋蠟燭被丟在地上。警方未出具搜查證與扣押清單,整個過程粗暴無法無天。

◎普寧市法輪功學員莊惠清與陳泳慧,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被劫持至廣東女子監獄服刑。此前她們遭非法判刑:莊惠清兩年半,陳泳慧三年,僅因在街上講述法輪功真相。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兩人在梅塘鎮遭梅塘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於二十九日被送往普寧看守所羈押。警方當場抄家並搶走她們的大法書籍與個人物品。家屬連日到派出所交涉,警方不僅毫無悔意,反態度傲慢。當家屬勸說修煉法輪功無罪時,警員甚至聲稱:“承擔責任就承擔責任。”其後,家屬多次前往公安局與檢察院查詢案件進度,卻遭阻撓、恐嚇,甚至被保安驅趕。

◎普寧市流沙鎮法輪功學員王文容,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被物業經理和另兩個女性騙開房門,被池尾鎮派出所警察鐘志文帶著一幫人暴力抄家、綁架。王文容被非法關押在普寧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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