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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四川省巴中市恩陽區委書記梁津華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梁津華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四川省媒體報道,原四川省巴中市恩陽區委書記梁津華遭惡報被查。

梁津華,一九六七年三月生,四川南江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歷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歷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陽區委書記,巴中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恩陽區委書記;二零二零年七月至二零二五年,任巴中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期間,梁津華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梁津華在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任巴中市巴州區長、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任巴中市恩陽區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四川省成都市航天技工學校教師、大法弟子趙本勇,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回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金山鄉探親,途經巴城,被巴州區“六一零”惡警綁架,並上訴到巴州區法院。在八月一日的非法庭審中,惡人以莫須有罪名,誣判趙本勇四年半徒刑。趙本勇不服此判決,上訴到巴中市中級法院。巴中中院違反憲法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規定,不按事實真相,仍誣判趙本勇四年徒刑。

◎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巴州區九鎮鄉二村三組有人誣告本組法輪功學員趙剛先,恩陽區公安分局接到誣告後,派國保大隊長周紅兵(音)去抓人。當日下午,周紅兵帶著幾個警察闖到巴州區九鎮鄉二村,找到二村村主任向光義,要他帶路,向光義遂領著惡警闖入趙剛先的家,一邊欺騙李月英老人說明天就放趙剛先回來,一邊強行將趙剛先綁架走,並立即在第二天勾結恩陽區檢察院對趙剛先下了非法逮捕令,企圖對他非法判刑。趙剛先被非法關押在巴州區看守所。

◎巴州區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要大法弟子鄧廷儒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上午9時到巴州區法院參加非法庭審。檢察院的起訴書中,列舉的所謂“罪證” ,完全是“六一零” 、公安捏造,用“簽了字就放回家” 的欺騙手段,在它們的“三書” 上簽了字,就以此作為“供詞” 。

◎巴州區優秀公務員法輪功學員彭華英,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四日再次突然遭江北開發區分局國保大隊長文勇綁架。

◎巴中市巴州區國保大隊惡警,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綁架了正在城區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葉桂華、茍菊芬、鄧廷仈三人,並於六月十九日綁架了正在梁永鎮老家務農的法輪功學員楊連宗。惡人非法抄了家。其它情況待查。

◎四川省巴中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司法局、維穩辦、國安等單位,又聯合在巴州區恩陰鎮燕飛村辦洗腦班迫害大法弟子。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後,由惡警姜平、文勇等出面綁架了大法弟子周麗華、向焹文、代萬利等進洗腦班。並揚言還要綁架更多中共有記錄的法輪功學員進洗腦班。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法輪功學員李玉蘭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在恩陽區滇溪鎮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漁溪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恩陽區國保大隊,非法刑拘半個月,警察逼迫其家人寫“保證書”後,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李玉蘭被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巴中市恩陽區公安分局和漁溪派出所警察和居委會幹部數人闖進居住在巴州鎮西華街的法輪功學員楊學瓊家(楊的原籍為漁溪人),十四日又闖進原籍為漁溪玌住巴州鎮的法輪功學員陳述芳家,不但威脅強問:訴江狀是誰寫的,是誰交的,並借此非法搜查,搶走了這兩家的所有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真相資料、平板電腦等物品。還叫他們到恩陽派出所去交待問題等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7/5/四川四名市區級官員被查處-都曾參與迫害法輪功-496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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