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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西省朔州市委政法委書記王黎明遭惡報 被審查起訴

惡人姓名: 王黎明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山西省媒體報道,原山西省朔州市委政法委書記王黎明因嚴重違法被取消待遇,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王黎明,一九六三年三月出生,山西省原平市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忻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任繁峙縣委副書記;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任保德縣委副書記、代縣長;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任保德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一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洪洞縣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任忻州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二零二五年六月:因嚴重違法被取消待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期間,王黎明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王黎明在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依法申請信息公開 法輪功學員張樹勇被迫害致流離失所

山西省朔州市懷仁縣法輪功學員張樹勇,由於依法申請中央電視臺信息公開,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晚上被朔州市懷仁縣國保警察翻墻入室非法抓捕。之後,張樹勇被迫流離失所,家人非常擔心他的安危。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中央電視臺報道一則新聞: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當日給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講話中誹謗法輪功,畫外音加入的內容至今未見於最高法院官網相應的報導中。此後,全國各地大小媒體對該則新聞引用報道,但卻內容迥異。

身居山西朔州市懷仁縣的法輪功學員張樹勇等人看到此則新聞,依法要求中央電視臺公開該則新聞報道內容依據的相關文件,並公開與此相關的錄音錄像及責任人名單。十六人聯名要求中央電視臺信息公開的《申請書》在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以郵寄的方式發往北京中央電視臺所在地。

然而,張樹勇等來的不是中央電視臺的信息公開申請回復而是報復抓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張樹勇被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張向東夥同當地警察闖入家中綁架,遭毒打等折磨,最終被迫害得身體軟弱無力,四肢麻木,完全沒有自己行動的能力,於四月三日淩晨一點左右“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一八年張樹勇取保候審時間已超過一年的候審期,懷仁縣國保卻把構陷他的卷宗再次送到檢察院,檢察院又把卷宗送到法院。張樹勇申請取保延期後,依法控告懷仁縣國保警察的打擊報復,報復他依法申請信息公開!朔州市中院予以立案,並定於六月十三日開庭,結果在開庭的前一天晚上綁架了張樹勇。六月十三日張樹勇的家屬趕到朔州中院申請延期開庭,結果朔州法院根本就沒有安排開庭。由此可見這是中共上下串通好的。十多天後惡警把他迫害得骨瘦如柴,不得已把他放回。但是,對他的迫害並沒有消除,每天他家大門外都有警察輪流看著,使家人、親戚出入不便。

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懷仁市法院夥同公安局、檢察院非法對張樹勇進行開庭,打擊報復信訪人,使張樹勇被迫流離失所,杳無音信。家人,特別是他母親(即將八旬),非常擔心他的安危。

◎朔州市懷仁縣5位大法弟子到應縣郵局寄送申訴信,由於查詢不到妥投信息,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到郵局核實寄送情況,應縣郵局夥同應縣國保人員私拆公民信件,報復申訴人,把5位大法弟子綁架到應縣公安局。國保隊長寇桂玲等人分別訊問5人,5人從法律角度駁斥警察,正告他們才是犯罪,不配合其任何違法行為,從5位大法弟子的嘴裏面,國保沒有得到任何構陷的證據,強行把5人關押到應縣拘留所,於七月三十一日,在家屬和當事法輪功學員們的正念配合下,全部順利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下午,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六一零”指使國保、派出所五人,沒穿警服,沒出示任何證件,帶著照相機騷擾法輪功學員馮三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6/30/安徽、山西、江蘇、河南四名政法委書記遭惡報-496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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