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畢榮青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常委、宣傳部部長,臨淄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山東省消息,原山東淄博市臨淄區中共區委書記、淄博市政協主席畢榮青遭惡報被查。
畢榮青,女,一九六三年五月生。主要履歷:二零零四年八月,任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委副書記,齊魯化工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二零零七年一月,任淄博市臨淄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二零一五年六月,任淄博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山東省淄博市政協主席。期間,畢榮青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畢榮青任中共淄博市臨淄區委書記、區長、淄博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法輪功學員劉學堂,淄博市臨淄區邊河鄉吳胡同村人,五十四歲,在自己家門口開一汽車補胎維修部。劉學堂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日被非法勞教兩年;勞教前每到邪黨的敏感日都被惡警騷擾。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上午10點左右,淄博市臨淄區國保大隊隊長余志傑,“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劉主任;還有一個不認識的人;邊河鄉政府工作人員王化波,四人到法輪功學員劉學堂家以談話為名,實際是盜竊,在家人不在房間的情況下,到處亂翻,盜走年畫臺歷一個,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等,劉學堂走脫,被迫流離失所在外。
◎二零一四年六月份,淄博市各區就有二十幾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淄博市張店南苑綠洲洗腦班(王店洗腦班)。
◎二零一四年十月份,淄博市臨淄區“六一零辦公室”以倡議書形式誹謗大法,並開會分發給中共黨員,號召進行散布攻擊大法的宣傳,欺騙眾生,教唆民眾構陷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淄博市博山區池上鎮派出所帶領博山國保大隊副隊長陳濤、翟濤、警察伊大程等五人,以核對訴江起訴書為由,闖到池上鎮東莊村,綁架夏德友、李應蘭夫婦,後來又到家中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和大法書籍等物品,並又把兒媳吳吉青綁架。因家中有兩個小孩無人照看,晚上6點30分把李應蘭放回。後夏德友被關押到博山區看守所,吳吉青被送到淄博市看守所,並且拒絕家屬探望。十二月十日,夏德友、李應蘭、吳吉青被非法批捕,夏德友被非法關押在博山區看守所,李應蘭、吳吉青被非法關押在淄博市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午11點左右,淄博市淄川區松齡路派出所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劉守芝家中,將劉守芝、李星榮夫婦、劉守芝的大兒子李獻鑫和另一個不知名的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松齡路派出所,隨後進行了抄家,搶走一臺打印機、兩個衛星接收器、切紙刀、法輪功資料和法輪功師父法像等。松齡路派出所警察還訊問他們是否曾控告江澤民,據悉劉守芝、李星榮、李獻鑫曾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初向兩高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並得到妥收回復。
劉守芝的丈夫和兒子被取保候審,劉守芝被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淄博市看守所(位於張店區付家鎮)。劉守芝、李星榮夫婦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三個月和緩刑兩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淄博市淄川區城南派出所警察劉兵、王永等多次到訴江法輪功學員劉思華和沈其香家騷擾,致使沈其香被迫離家,劉思華被綁架後被非法拘留7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淄博淄川區法輪功學員張鳳愛、法輪功學員王傳通因訴江被非法關押在淄川區拘留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淄博淄川區太河鎮桐古後峪村59歲的法輪功學員徐修成在太河鎮政府鄰近買菜時被綁架。徐修成的妻子被非法拘留出來後,徐修成又被非法拘留7天。
◎淄博市淄川區般陽路派出所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分別闖入法輪功學員韓永花、王玉香、田會青和許兆珍家中,將韓永花、王玉香、田會青和許兆珍綁架到派出所,並進行了抄家,搶走了王玉香給女兒出嫁準備的1萬多元現金、打印機、電腦等物品,搶走了韓永花、田會青家中的法輪功書籍、資料等物品。九月二日,韓永花、田會青和王玉香被綁架到淄博市看守所,她們三人分別被非法刑事拘留。許兆珍在家人被迫繳納二千元錢保證金後,於九月二日下午回到家中。後來她的女兒到法院詢問,才得知王玉香已被淄川區檢察院批捕並起訴到淄川區法院,王玉香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
◎淄博市張店區法輪功學員王亮、房寬峰、黃福堂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在自己家中被非法抓捕。當天早上九點左右,公園派出所警察鄒方厚、周刊等人非法闖進房寬峰家抓人,並將他妻子王利紅的隨身物品(包括手機、平板電腦、銀行卡及現金,電腦, 筆記本)全部搶走,把房寬峰與他妻子強行帶到派出所,王利紅看到自己的丈夫不知什麼原因走路需要扶墻。王利紅自幼身殘,脊柱側彎,嚴重貧血,渾身無力,頭暈,被關看守所、洗腦班後放回家;正上小學二年級的孩子被派出所警察去學校騷擾並弄到洗腦班、不讓孩子上學。
王亮、房寬峰、黃福堂、李邵琴、王長青、王長春等一直被非法關押、構陷,構陷王亮、房寬峰、黃福堂、李邵琴的所謂“案子”被送至張店區檢察院公訴科;構陷高新區法輪功學員王長青、王長春的“案子”被送至高新區檢察院公訴科;構陷淄川區法輪功學員牛清泉、楊長寬的“案子”被送到淄川區檢察院公訴科。最終,法輪功學員王亮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房寬峰、黃福堂分別被冤判三年,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被劫持到山東濟南監獄迫害,李邵琴年前被劫持到濟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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